1940年2月,晋西北公署召开第一次行政会议,制定晋西北《六大施政纲领》。决定以原兴县地方农民银行为基础,建立西北农民银行。边区政府以“四项动员”所得献金40%以上以及兴县农民银行保留的积累共计折合法币300万元作为西北农民银行资金。发行西北农民币,以统一货币、稳定金融。同年5月10日,西北农民银行正式宣告成立。经过决定,刘少白担任西北农民银行首任经理。同年冬调狄景骧任协办。后贸易总局局长牛荫冠和副局长王磊兼任银行经理、副经理之职。
西北农民银行最先在兴县县城孙家大院办公,建筑面积约为3200平方米。1940年,日军“扫荡”晋西北,其搬至陕西省神府县路家南湾村,后又迁址到神府县盘塘村。1941年又迁回兴县黑峪口刘家大院。抗战胜利后,又迁回兴县城区“三进士”大院。
银行初建时,机构不健全,只设立了总行,银行业务几乎没有开展,由行署财政处代办。1940年7月30日,晋绥边区金库正式成立。1941年3月16日,西北农民银行太原分行成立。同年5月,岢岚区、碛口等西北农民银行分行相继成立。之后,保德县和临县白文、克虎寨等地代办所成立并开展业务。
西北农民银行成立后,在原兴县农民银行印刷厂的基础上,接收赵承绶溃逃时留下的晋兴出版社第二组全套设备,成立了洪涛印刷厂。开始印刷、发行西北农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