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文史学者武有平、张文飞、郭时健在临县玉坪乡禹家梁发现的宋太宗时期和木瓜坪乡长乐村发现的宋仁宗天圣十年(公元1032)的两套买地券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方山县怀文乡赵家社”“方山县怀文乡长乐村”,这正好给民国年间吴命新考证的临县和方山县县界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物证。
民国六年吴命新担任总纂的《临县志》卷十四《沿革考一》载:元世祖至元三年(公元1266)省孟门,析其北境六十里至碛口镇;省方山,析其西境四十里至黄云山,统归临辖。意思为今方山县境以西四十里地在元世祖至元三年前属于方山县管辖,但一直没有见到物证。此次发现为文史研究界首次发现的实物。
买地券,又叫做“墓别”“地券”,是墓地主人向阴界宣示自己土地所有权的一种契约文书。据传,自东汉以来,墓葬中就有了买地券,以后历代虽有所变更,但基本形成了固定的格式和文字。其形制如墓志铭,一般分上盖下底两方,上面的为盖,正面刻有吉庆字样,买地券正文有的分开刻在上下两方相合的一面,有的只刻在下底一方。
禹家梁买地券为一套中的上盖,正面刻有“镇地大吉”,背面为正文的前半部分,由临县玉坪乡禹家梁一农民在犁地时发现,青石质,石刻高37厘米,宽36厘米,略呈斗型,边缘厚约6厘米,残缺一角,刻文楷书,共十二行,每行字数不等,字迹部分剥落不可辨,可辨者200余字。为宋太宗时期石刻,但刻有具体年份的下底未发现。此石刻现由方山县人闫斌收藏。另在临县木瓜坪乡长乐村出土一套宋仁宗天圣十年(公元1032)的买地券,上盖下底两方基本完好,砂石质,均高28厘米,宽26厘米,刻文以楷书为主,杂有个别行草,上盖刻有文字10行,下底刻有文字9行,各行文字不等,字迹剥落严重,可辨认者170余字。 (闫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