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木二东 通讯员 李金泽) 9月1日,柳林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联合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周边商品安全”活动,更好呵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解决群众身边事,护航开学季。
活动中,检察官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通过随机抽查和现场执法的形式,对柳林县第一小学、青龙示范小学和汇丰中学周边的商店及校内超市、医疗室等进行了严格检查,查验了经营户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各类许可证件,仔细排查在售的学生经常用到的食品、文具、玩具及日常用品等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是否销售“三无”“过期”等问题食品,并详细询问了进货渠道,对食品、文具、玩具及日常用品等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毛绒玩具、水晶泥、玻璃胶、起泡胶、盲盒等“三无”产品、过期食品、以及“纹身贴”等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商品进行了暂扣,对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要求限期办理。
活动中检察官对执法过程全程监督,并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严规范校园周边商店的经营行为,并表示今后也将持续跟进监督,综合运用诉讼检察建议、提起公诉等方式确保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近年来,柳林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校园周边商品安全问题,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普法宣传、联合相关部门整治县域内校园周边商品经营乱象,取得良好社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