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社会

春节亲友聚会多 切勿酒驾记心中

本报讯 (记者 温元元) 春节期间,中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的查处力度,针对节假日期间中短途出行以及聚餐、聚会活动增多,酒驾、醉驾易发高发的特点,在城区和农村重点路段,科学安排警力,严查酒驾、醉驾,一天不落。在如此高压态势之下,仍然有驾驶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1月31至2月6日,中阳交警查处两起酒驾案例。

2月6日19时42分许,薛某杰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中阳县金罗桥西10米处时,被中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金罗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月6日21时53分许,李某廷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中阳县滨河路千禧口时,被中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枣林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此,中阳交警热心提示:亲朋好友相聚,喝酒助兴是人之常情,但是,请不要忘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