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能林是山西省临县索达干村人,1916年生,7岁学纺花,11岁当了童养媳,既要做家务,又要缝衣做鞋。17岁时一边在地里劳动,一边开始学织布,掌握了一定的纺织技术。1940年1月,八路军赶走了阎锡山的反动军队,成立了抗日新政权。不久,新政权的干部来到刘能林家里,询问生活和生产,关切地给她讲解抗日的道理,启发她的革命觉悟,使她认清了共产党、八路军是穷人的救星,只有跟着八路军,才能把日本鬼子赶出中国去,过上好日子。刘能林怀着朴素的爱国情参加了妇救会,做力所能及的抗日工作。
1941年,刘能林响应上级号召,发动妇女组建生产互助组,边生产粮食,边纺花,织布、做军鞋,支援部队开展游击战争。由于她为人正直,工作积极,于1942年2月被推选为村妇救会秘书。此后,她不仅积极组织妇女参加生产,还动员妇女参加民兵组织,学习军事知识,参与武装斗争。
1943年,政府号召织标准布时,她挨门逐户认订任务,并组织妇女开展纺花织布竞赛,圆满完成了第1期10匹布的任务。第2期50匹布的任务要求一个月完成,她将123名妇女编成39个小组,以组开展变工互助,并奖励先进。她自己除指导技术、检查质量外,每天参加纺织,并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超过了别的妇女。在她的组织和带动下,仅26天就全部完成。此后她又在4个月的时间里纺了27斤线,织了36丈布。由于刘能林创造了纺织变工法,使本村的纺织任务完成得既快又好,临南三区区公所和抗联发起了“刘能林运动”,号召全区妇女向纺织英雄刘能林学习。这一年,她在党支部的培养下,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44年1月,她光荣地出席了晋绥边区第三届群英会,被评为“妇女特等劳动英雄”,行署奖给她1台织布快机,并在全边区推广了她的经验。
为了更好地组织妇女纺织,改善群众生活,刘能林又动员群众集股金4万元,向政府贷款7万元,创办了妇女纺织合作社,她说:“一个人翻身解放还不算,要让大家都解放,都过上好日子。”合作社成立后,主要任务是组织妇女纺织,兼营购销家具,代销、油、盐等生活日用品。之后还增加了磨面、染布和代收标准摹布等业务。特别是为纺织妇女提供了无利贷粮(11石)和工本布机(20架),解决了缺粮、缺机的困难。由于合作社处处替群众着想,为妇女解决困难,积极支援抗战,业务量和经济效益不断增加。当年全村240户人家,织标准布864匹。合作社社员发展到500余人,扩大股金10万余元,每元股金分红0.79元。她自己则出席了晋绥边区第四届群英会,再次被评为“妇女特等劳动英雄”。
参考文献:《晋绥边区风云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