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温元元 通讯员 梁婧) 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配合疫情防控检查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但总有个别人任意妄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添堵”,最终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近日,文水县公安局查处三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件。
3月8日,李某、张某、田某分别驾车途经开栅高速口、文水高速口疫情检查站时,拒不出示个人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并闯卡驶离。三名男子的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文水县公安局对该三人予以行政拘留之处罚。
文水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对拒绝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