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木二东 通讯员 冯景霞) 近日,柳林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成功帮助聋哑人刘某索赔人身损害赔偿款。收到赔偿款后,刘某及其母亲专门来到检察院表示感谢,对承办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2021年1月15日,聋哑人刘某与李某因会车发生纠纷,被李某打伤,住院治疗17天,花费医疗费近万元,派出所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李某一直拒绝赔偿。刘某母亲于2022年1月10日向柳林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主动与派出所办案民警联系,调取行政处罚决定书,了解案件情况,并指导当事人准备相关材料和收集证据。针对当事人系聋哑人,没有收入来源的事实,检察官积极和法院沟通,在支持起诉书中提出缓交诉讼费的意见,法院采纳检察院意见并及时立案。支持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联合承办法官多次对被告进行法治教育,释法说理,于2022年4月8日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赔偿款17000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