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 合

吕梁山区“基层组织+合作社”模式展现强大优势

本报讯 (记者 梁瑜)“新吸收100名脱贫户,每人享受5万元扶贫贷款,一共可新增资金500万元,这样我们合作社的养羊数目就能翻一番,既带动脱贫户们致富,也提高了我们股东的分红,这是大好事啊!”近日,在岚县顺会乡,谈起该乡种养加合作社的发展前景,合作社成员范兔拴欣喜地对记者介绍道。

范兔栓所说的前景,来自于乡村振兴实践中岚县发展“村委+合作社”模式的成功实践。近年来,这个县扩大基层组织优势,创新扶贫机制,积极探索“村委+合作社+脱贫户”模式,实现了“资产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收益有分红”,既解决了稳定脱贫效果,又防止了重新返贫,夯实了基层基础。

截至2020年,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发展到6797家。然而在全部专业合作社中,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不大,办事效率较低,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有的创办目的不纯,合作意识淡薄,有的并没有按合作社章程进行运作,运行不规范。

针对这一状况,吕梁山区各县创新思路,创建“基层组织+合作社”的灵活战术,不断优化和完善经营管理机制,强化脱贫带动功能,激发内在潜力,拓展发展空间,体现出强大组织优势。

岚县顺会乡祥源专业合作社成为岚县首批“村委+合作社+贫困户”模式试点社,把13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折股量化到两个村集体和全部贫困户,作为村集体和贫困户的入股资金,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当年合作社即实现分红,一举带动该乡两村的农民群众脱了贫,村集体也分红3万元。现在,该合作社年出栏育肥羊1万只,销售收入达到700万元。

生态扶贫实施中,石楼县也全面推行“党支部+合作社”模式,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合作社迅猛发展到137家,一切扶贫工作到支部、一切扶贫工作项目化的政策,使得村党支部与群众零距离,成为落实具体工作的最本单元。

石楼县在对全县造林合作社的股权重构中明确规定,合作社领办人原则上由村“两委”主干担任。能人大户领办的合作社,村“两委”负责人或成员必须参与担任执行监事。重构后的合作社由村党支部领办,以农民为主体,真正成为利村富民的基层经济组织。

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引领统筹各项工作,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这是“基层组织+合作社”的根本内涵。据悉,随着农村改革深入发展,山区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了规范发展、健康发展的新阶段。目前全市实行标准化生产的合作社已达70家,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161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72家,有效提升了合作社产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