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温元元) 近日,中阳发生一起轿车与摩托相撞事故。章某文驾驶轿车沿中阳县苏乔线由西向东行驶至乔家沟煤矿附近弯道占道行驶时,与反向驶来的由任某民无证驾驶的无牌二轮摩托车碰撞,致任某民受伤,两车受损。
事发时,由于摩托车驾驶人任某民未佩戴安全头盔,在发生碰撞后从摩托车上甩出重重摔在地上,导致头部受伤严重。当事人章某文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事发路段占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任某民无责任。
中阳交警温馨提示:车辆在弯道、路口、窄路等视线不良的路段占道行驶,易引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驾车时要集中注意力,注意观察前方路况信息,规范操作,安全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在驾车途中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在事故发生的时候才可以有效保护到我们不受到严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