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一中队民警主动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帮助事故伤者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使伤者得到及时治疗救助,解群众燃眉之急。
2022年05月20日16时许,李某连驾驶立马牌二轮电动车行驶至方山县方正街神堂坪路段时,由东向西往北转弯时与由南向北行驶苏某兰驾驶的台铃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李某连、苏某兰受伤,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连被紧急送往吕梁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苏某兰被送往方山县人民医院进行急救,方山县交警大队事故一中队民警兵分两路立即驱车赶赴医院调查情况。主治医师告诉办案民警,苏某兰有局灶性大脑挫裂伤、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急性创伤性硬脑膜外血肿、左顶颅骨骨折、顶枕部头皮血肿、双侧肺挫伤、右侧2-8肋骨骨折、左侧桡骨骨折等诸多伤情。李某连有急性外伤后头痛、右肩部挫伤、腰部挫伤、腰椎推行性病变等诸多伤情。且双方家庭经济状况十分困难,收入来源单一,突发的交通事故使原本并不富裕的两个家庭雪上加霜,顿时陷入困境。
时间就是生命,救助就是责任!办案民警掌握基本情况后,积极向当事人家属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策,为其开通绿色通道,立即启动救助基金,并会同基金管理人第一时间为李某连垫付了7日内抢救费用约1702.26元、苏某兰抢救费用垫付9557.44元。通过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极大地缓解因事故给其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使伤者得到了及时的救治,为伤者家庭送去希望和温暖,解决了伤者的燃眉之急。
事故无情,人有情!一笔笔救助款架起牢固生命桥,一声声“谢谢”透着浓浓警民鱼水情。经过治疗,伤者都已脱离生命危险,现已转至普通病房,身体状况逐步恢复。 (张利锋 马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