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文 化

汾阳太符观金代石刻之浅探

□ 李勇斌

《太符观创建醮坛记》石刻

太符观位于汾阳市区东北13公里上庙村,始建年代不详,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观现存金代以及明代时期建筑,又有明代琉璃、塑像、壁画等,历年来备受专家、学者、文化爱好者关注研究,关于太符观的研究作品、新闻报道也是屡见报端,诸如《汾阳太符观—见证道教文化的演变历程》《山西太符观:道教建筑及其世界观缩影》《山西汾阳金代太符观新发现多处纪年信息和文物》《山西古代建筑精华之传奇太符观》《山西汾阳太符观壁画所揭示的村落民众信仰》《山西汾阳太符观昊天殿建筑特征分析》等文读后令人备受震撼,同时也对太符观有了一定的了解。可以说,汾阳太符观犹如一座巨大的宝库,每一个“蛛丝马迹”都值得深挖掘细研究。

太符观内有一金代石刻,提到太符观的文章大多会提到该石刻,但对该石刻进行细化探究的并不多见。民国年间汾阳县长王堉昌编著的《汾阳县金石类编》收录了该石刻,并对部分文字进行了注释但仅110余字,而且关于“保义副尉商酒务同监”的注释有错字,鉴于此,笔者通过对石刻内容分析,现从以下五个方面对该石刻进行一个简单的浅探,权当是对王堉昌先生注释的一个补充和完善吧。

该石刻立于金承安五年(1200年),长约92厘米,宽约43厘米,距今已有820余年历史,字迹清晰保存完好,题为《太符观创建醮坛记》,内容主要记载了创建太符观醮坛的背景、原因、施银人名等。仔细阅读该石刻会发现一些有意思的内容,比如“乡贡进士”“南郭村”“郭栅镇”“保义副尉商酒务同监”“进义副尉”“王立”等村名、官名、人名,下面选取其中有代表性的称谓进行分析。

一、乡贡进士是进士吗?

石刻右起第2列“乡贡进士张蜕撰……”,第25列“……乡贡进士武骧……”,第38列“……乡贡进士王宇昇……”。这里的“乡贡进士”是进士吗?何为“乡贡进士”呢?《汾阳县金石类编》注释为“沿宋之科名,可补《县志 选举》之缺”。

据吉林大学姚雯雯的博士学位论文《金朝进士群体研究》一文记述“乡贡进士出现于唐代,唐代乡贡进士是指未经由中央或地方馆学培养的通过选拔参加礼部科举考试的应试者,持‘家状’、担保资料等到地方报名,通过选拔考试,贡于礼部,参加全国进士科考试者。这里也包括参加礼部会试后未能进士及第者,乡贡进士便成为一种身份”。又据《关于乡贡进士》一文介绍,宋承唐制,凡应进士科考试的举人亦有此称。

那金代的乡贡进士是否亦同于唐宋时期的乡贡进士呢?《金史》未见记载,但金朝时期不少石刻保留了这一珍贵信息,《金朝进士群体研究》一文根据各地留存石刻作了三个小总结:第一,乡贡进士在地位上和学识上无法与及第进士相比,但在地方乡里具有其他社会阶层难以代替的作用;第二,乡贡进士可以深度参与乡村基层社会事务,熟悉各种礼制,使基层社会活动更具儒家仪式感;第三,乡贡进士身份可能是通过地方府试进入礼部会试者或者是殿试被黜落者。

又查各种版本《汾阳县志》及《汾州沧桑》进士名录,金代汾阳籍进士仅收录2人,一为任嘉言,一为向子建,未见张蜕、武骧、王宇昇。

综上所述,汾阳太符观金代石刻上的“乡贡进士”并不是真正的进士,应该同唐宋时期“乡贡进士”称谓类似,也是参加礼部会试后未能进士及第者的一种称谓一种身份。

二、进义副尉是个什么官?

石刻共有进义副尉14名,其中南郭村5名,分别是:右起第13列“进义副尉李全”,第15列“进义副尉解方”,第16列“进义副尉李昭”“进义副尉王荣”,第21列“进义副尉张兴”;郭栅镇2名,分别是:右起第24列“进义副尉张朝”“进义副尉马威”;双塔村3名,分别是:右起第27列“进义副尉王彦”“进义副尉孙德”,第28列“进义副尉孙真宪”;仁颜村4名,分别是:右起第37列“进义副尉郭达”“进义副尉张朝”“进义副尉张时”,第38列“进义副尉成厚”。《汾阳县金石类编》注释为“考《金史·职官》为从九品下,大定十四年所增设”。

又据《金史》第五十五卷记载可知,进义副尉为武散官的最低一阶。《金代散官制度初探》一文介绍,散官制度始于隋,唐代逐渐成形。金朝散官制度是对唐宋两朝的继承和发展,意义有三:一是区别官员和百姓身份的标志,二是区别官员类别的标志,三是表明官员资历的标志。

三、保义副尉商酒务同监

与酒有啥关系?

石刻上有一与酒相关的职务“保义副尉商酒务同监”,看到该内容总会令人眼前一亮,因为汾阳是著名的清香型白酒之乡,酿酒历史源远流长,该职务是为汾阳酿酒业历史悠久的证据之一,但是关于该职务的相关信息却非常缺乏。《汾阳县金石类编》注释为:保义副尉亦见《金史·职官》。至“酒务司监”,即今监酒税之职。该注释将“酒务同监”写作了“酒务司监”可能是王堉昌当时收录时校对错误所致,也可能是当时印刷时排版错误,故应更正之。

那“保义副尉商酒务同监”这又是多大的官呢?这需要将其拆分为“保义副尉”“商酒务”“同监”来进行解释说明。

保义副尉,《金史》载,同进义副尉,都是武散官,级别比进义副尉高一级,为从九品上。

商酒务,1991年文物出版社出版的《金代官印集》上可见,“瑞州商酒务记”、“张苍镇商酒盐场”等印章,由此可知,商酒务应为酒税、商税征收机构合二为一的机构。

同监,《金史》卷57,《百官志·三》有相关记载:“……课及十万贯以上者设使、副、小都监各一员,五万贯以上者设使、副各一员,以上皆设司吏三人。二万贯以上者设使及都监各一员,司吏二人。不及二万贯者为院务,设都监、同监各一员,不及千贯之院务止设都监一员……”。该条史料说明,金代根据酒税征收数额来设置酒务机构,确定品级,征税数额不同,酒务机构的人数也不同。

综上可知,该石刻“保义副尉商酒务同监”官职不大,保义副尉为武散官头衔品级为从九品上,商酒务是单位名称,同监是具体职务。贯,是古代的钱的单位,旧时用绳索穿钱,每一千文为一贯。根据该职位酒税额不足二万贯推断,由于郭栅镇酿酒户多,该机构或许是当时汾州派驻郭栅镇的机构?亦或是当时汾州的商酒务机构?目前还不得知。那为何在酿酒历史久远的郭栅镇酒税额亦或汾州酒税额却并不多呢?《金代禁榷制度》一文可以找到答案。摘录如下,供大家参考。

酒类酿造及买卖的繁荣消耗了大量的粮食,这对金朝农业来说,有不堪重负之虞,同时,无度宴饮又妨害了国家政务和社会生产,甚至容易酿成无可挽回的灾难,贞祐三年(1215年)三月十六日,元兵围困中都甚急,金宣宗命李英自清州督粮以救中都,结果李英因纵酒导致霸州之战大败,所运粮草尽失,中都因既无救兵又无粮草而最终陷落。针对这些毫无限度的滥饮及造成的严重后果,金朝颁布了一道又一道的禁酒令,熙宗即位不久,“诏公私禁酒”。正隆五年(1160年),海陵王下诏“禁朝官饮酒,犯者死”,世宗大定十四年(1174年)下令猛安谋克“自二月一日至八月终,并禁绝饮燕,亦不许赴会他所,恐妨农功。虽闲月亦不许痛饮,犯者抵罪”。大定二十一年(1181年)正月,“仍禁农时饮酒”。宣宗兴定三年(1219年)六月,“定防秋将校击球饮燕之罚”。

由此可见,金代严格的酿酒政策或为郭栅镇或汾州酒税偏低的原因。

四、南郭村、北郭村、双塔村在哪里?

石刻共提到八个村名,分别是右起第12列的“南郭村”、第23列的“郭栅镇”、第26列的“双塔村”、第29列的“北郭村”、第32列的“杜村”、第33列的“任颜村”、第36列的“爱子村”,第44列的“九枝社”。

郭栅镇、杜村、仁颜村、爱子村、九枝社皆可考。郭栅镇即现汾阳杏花村镇永安村,杜村即现在杏花村镇杜村,仁颜村即现冀村镇任岩村,爱子村即现冀村镇艾子村,九支社即现东西九枝社村。那南郭村、北郭村、双塔村又在哪里呢?

《汾阳县金石类编》未给出南郭村、北郭村位置,而在又一块金代石刻《胜师围地经幢》上出现双塔村村名并注释为“......小相灵岩寺有塔,其双塔村当近任岩、爱子村一带乎?”。由于没有确凿的证据,当时王堉昌先生得出的结论也是一种推测。

《汾阳太符观的前世今生》一文中写到,“太符观地处上庙村,过去该村叫北郭村…… 北郭村也叫郭社村……北郭村西南有南郭村,北郭村正南有郭栅镇,南郭村与郭栅镇之间有双塔村……”但仔细阅读,该文关于“南郭村 北郭村 双塔村”在哪里也是一种推测,缺乏相关证据来验证推测。

鉴于目前资料有限,所以关于这三个村具体在哪里至今还是个迷。

五、太符观王立

与东龙观宋金古墓的王立是同一人吗?

2011年出版的第3期《中国钱币》上有一篇文章《汾阳金墓壁画与中国古代钱币兑换业 》,文中写到“……从年代上看与东龙观M5(王立)的墓主人吻合……”“……此外王立墓门上的立式匾额和太符观正殿上的匾额十分相似,为表明墓主人是位信奉佛、道教的信徒,并证明两个王立同为一人增加了可能。”但笔者有不同观点。

第一,虽然“……从年代上看与东龙观M5(王立)的墓主人吻合……”,但依然能排除此王立非彼王立。理由一:太符观金代石刻明显标明王立为南郭村人,而东龙观王立根据买地券“……汾州府城崇德坊居住王立……”可知其为汾州城崇德坊人,二人明显同名不同地,所以此二人并非同一人;理由二:太符观金代石刻上同名同姓者有南郭村李实与北郭村李实,且该石刻名字字数两字者居多,占比高达84%(包括复姓单字在内),三字者较少,可推测当时流行名字字数为两字,所以导致出现同姓同名的情况概率大。

第二,“……此外王立墓门上的立式匾额和太符观正殿上的匾额十分相似,为表明墓主人是位信奉佛、道教的信徒,并证明两个王立同为一人增加了可能。”匾额相似只能说明这是当时的工艺,并不能证明二者之间的关系,所以此证据作为推断二人为同一人的理由不充分。

由上可知,太符观王立与东龙观宋金古墓的王立并非同一人,只是同一朝代相近时间段同名同姓的人而已。

除以上五方面相关内容,该石刻还可补充金代汾州城城内三个坊名,分别是洁惠坊、奉真坊、将相坊。

总之,该石刻保存完好,见证了一段历史,丰富了相关信息,有价值,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