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 合

全民参与 从我做起

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如火如荼

本报讯 (记者 梁瑜) “我们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大家拧成一股绳,人心聚起来了,垃圾分类就做出来了。”在当前方兴未艾的我市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活动中,离石区文昌路社区党委书记范娟娟表示,社区将不断探索和建立长效机制,深化物业党建联建,推动小区垃圾分类管理常态化。

垃圾分类全民参与活动,既是我市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也是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幸福吕梁的必要举措。垃圾分类体现着人们对环境建设的深刻认识与高度重视,体现着人们的文明素质与社会文明进步,需要人们的共同担当与共同参与。

垃圾分类推广工作中,我市同北京爱分类环境有限公司、北京中源创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E20、太原泽森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专业机构座谈沟通,实地调研,摸索确定一种政府可承担、模式可推广、群众易实施的运营模式。在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宣传折页、传单等,利用户外电子屏巡回播放;在公交站牌、户外宣传栏宣传相关知识;制作垃圾分类宣传短视频数来宝——《垃圾分类我先行》,在抖音、快手等媒体广泛宣传,制作录音在广场、公园、社区播放。配备各类设施,在市委大院、吕梁宾馆、市直机关幼儿园、宏泰广场等放置11个垃圾分类亭;在试点区域投放100个四分类垃圾桶;在市委大院放置一台智能垃圾箱。建立市、区、街道办、社区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与区环卫中心、社区负责人、网格员、志愿者协商探讨,共同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多渠道、多形式对垃圾分类知识进行宣传,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成立志愿者队伍,进单位、进小区、进家庭开展宣传,引导更多群众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将尽快出台《吕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责任体系,明确居民、物业、企业等组织在垃圾分类中的义务,强化各部门的职责,共同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