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社 会

石楼县交警大队

夜查酒驾守护平安

□ 文/图 本报记者 木二东 本报通讯员 许文悦

查验过往车辆

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警力、装备全部纳入基层、投向一线,针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路面管控、保持高压态势,严查公路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和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一男子酒后驾车被查

行动中,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及大队班子成员按照行动预案在各个行动点带队开展查处整治。在西河湾和王村三岔路口检查点,交警携带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开始统一行动。22时36分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在车道内突然停车,试图躲避检查。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拦下,多次示意后,驾驶员才摇下车窗。经初步检测,显示该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

明知道喝酒后不能开车,但仍有个别司机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在查处一位酒后驾驶摩托车男子的过程中,一阵阵酒味扑面而来,男子一再辩称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摩托车不算。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民警现场对该男子进行批评教育,开具处罚决定书,他被依法罚款1000元、记12分、驾照暂扣6个月。

持续夜查不降温

在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石楼交警加大对过往车辆的检查,严格查处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向过往车辆驾驶员大力宣传“醉驾入刑”相关规定、酒后驾驶的危害及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部分摩托车驾驶人缺乏安全意识,误认为酒驾说的是驾驶小轿车、汽车等,殊不知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更大。”石楼县交警大队秩序股股长赵宝平科普道。

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查处酒驾醉驾的同时,同步查处超员、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显性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实际查处毒驾、涉牌涉证、疲劳驾驶、非法改装车辆“炸街”扰民等违法行为。

据统计,8月15日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检查大小车550多辆、摩托车电动车150多辆,现场查处酒驾4起,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等其他违法行为8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