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木二东 通讯员 陈钰) 近日,石楼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石楼县龙交乡路上一辆小汽车和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受伤,接到报案后,民警与急救人员迅速赶往事发现场。
到达事故现场,民警发现摩托车倒在路边,人员受伤,民警在对现场情况进行快速了解之后,先将伤者送往医院,再通过调取监控和当事人问询的方式,了解了事故的全过程。当时张某开车从马村到龙交行驶,转弯时速度过快,并且压着黄线行驶,碰到了从龙交往城区方向行驶的李某驾驶的摩托车,由于李某驾驶摩托车也靠着路中间黄线行驶,事故发生时避让不及,导致小车与摩托迎面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与身上均有外伤。最终,事故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汽车驾驶员转弯超速,占道行驶,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占道行驶,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双方驾驶员对此认定结果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