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瑜)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四办法、一标准”落地见效,坚决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农村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杜绝农村房屋建筑各类事放发生,担负起促发展、保平安责任,切实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建房管理长效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我省已陆续发布《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标准)》及《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全省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准入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四办法一标准”。
“四办法一标准”出台以来,我市积极组织落地实施,推动乡村建设稳步健康发展。开展宣传和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全市农村房屋建设视频培训,对全市13个县(市、区)住建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业务承办人及部分农村建筑工匠等进行业务培训。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进一步将培训工作延伸至所有行政村和在册农村工匠,各县累计培训5005人,印发文本图册3000余份,并通过微信群转发,宣传覆盖人数超1万人。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目前已培训合格723名建筑工匠。
编制发放通用图集。充分发挥本地建筑设计院优势,与市建筑勘察设计院联合编制符合吕梁地质地貌、风土人情的《吕梁市晋西民居建筑设计技术导则》和《吕梁市晋西民居构造设计技术导则》,并向全市所有县(市、区),乡(镇、街道办)免费发放171套,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房屋建设指导工作。同时各县(市、区)根据市级《图集》因地制宜,编制更加符合本地实际、便于操作实施的《图集》,力争做到人民群众看得懂、用得上,有效解决农房建设风格和秩序混乱的弊端。
为确保农村房屋建设办法在乡镇、村落地生根,全市各县(市、区)积极推进设立乡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目前全市153个乡镇中已设立规划建设办公室的有98个,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乡镇一级的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监理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