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涛 通讯员 张如慧) 近日,孝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查处一起疫情期间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依法查处违法人员1名。
经查,2022年10月,宋某应从某高风险地区返孝后,未按规定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极大风险和隐患。11月13日,在宋某应隔离期结束后,孝义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宋某应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防疫措施,公共场所务必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验证、戴口罩”疫情防控“四要素”,坚持“逢进必扫,不漏一人”,切实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