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6年2月2日刊登了王兵撰写的文章《谢觉哉:“一个人只有一个脑袋”》。
谢觉哉先后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和新中国成立后的最高人民法院担任领导职务,不仅是秉公执法的好法官,而且是人民司法制度的重要奠基人,为法治建设留下了许多历久弥新的思想观点和实践经验。
1946年6月,在边区宪法研究会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由谢觉哉担任主任委员,委员包括林伯渠、徐特立、陈伯达等。在给毛泽东的信中,谢觉哉坚定而鲜明地指出:“合情合理,即是好法。”“中国要有自己的立法原则。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制定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我们发誓努力做好立法工作以迎接你所指挥的伟大的中国解放的胜利。”1947年3月,法委会转移到山西临县后甘泉村。在这里,谢觉哉和他的战友们冒着敌机轰炸,完成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和其他几部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为新中国成立做了必要的立法准备。
上述两篇文章对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在临县后甘泉村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作了明确的阐述,为我们提供了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