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洋) 近日,兴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拟不起诉盗窃案件过程中,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住所偏僻,所在地村民普遍法律意识淡薄,违法犯罪率较高,承办检察官决定就该案召开上门听证会,为村民上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兴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会在某村内一大院举行,听证会还邀请了案发地人大代表、听证员、部分村支两委委员及30余名村民参加。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重点解读了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盗窃罪的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情节,宣读了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听取了人大代表、听证员、办案单位的意见,在场人员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现场,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并就此案对在场村民进行了普法,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诚恳做出承诺,并对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现场群众为兴县人民检察院借助鲜活案例警示教育的做法点赞,纷纷表示,检察机关深入基层,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听证过程规范有序,释法说理通俗易懂,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干警进村张贴标语,为村民发放宣传资料50余份,并实地走访,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家庭生活情况,查看案发地,向所在地政府送达社会类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