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我文化水平低,平时对孩子的教育关注少,孩子犯罪,我有不可推脱的责任。今后,我一定多陪伴、多交流,决不让孩子再碰红线,谢谢你们。”2月22日,在石楼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一场回访帮教活动中,涉罪未成年人小亮的父亲激动地说道。
2023年5月,小亮、小明(均为化名)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综合考虑二人涉案数额、主观恶性、认罪认罚等情节,且具备帮教考察条件,承办检察官对二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分别为六个月、八个月。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该院联合多部门组建考察帮教小组,及时跟进小亮、小明在考验期间的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等工作,对失职监护人开展督促监护及家庭教育指导,最大限度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实现专业化、社会化帮教的深度融合。
在当天的活动中,该院承办检察官和社会帮教人员与涉案未成年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他们的日常表现、生活、学习及家庭教育情况,针对个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悉心指导和详细解答,鼓励其主动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自我提升,早日融入社会。
“我们一定会好好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机会,改过自新,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知识技能,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带着对大家关心与帮助的感谢,小亮激动地说。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关于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为进一步落实好这一制度,引导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传递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温情关怀,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涉案未成年人通过适时回访、鼓励等方式,帮助他们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重新走上积极健康的人生道路。
“我们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将高质量检察履职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石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