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报名公平,山西将实行中学、县(市、区)、市招考部门三级审查责任制,重点核查考生户籍、学籍、学历等信息,尤其针对身份证号码前两位非14开头或18周岁以下人员,以及外省迁入考生——落户满一年者需高中三年在晋就读,落户不足一年者需小学至高中均在晋就读,坚决杜绝“高考移民”。同时,严禁往届生冒名应届、重复报名、冒名顶替等行为,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予报名。
对于报考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满足额外条件。其中,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需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区)连续3年户籍,父亲或母亲有当地户籍,且高中三年在户籍所在县就读并具有学籍;地方专项计划考生需户籍在22个县(区)及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满足3年户籍与3年学籍;高校专项计划考生则需户籍在58个县(区)的农村,同样满足3年户籍与学籍,且成绩优良。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弃学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备报考资格,农村户籍以国家统计局城乡划分代码为准,第15位为“2”即认定为农村。
此外,部分考生可享受高考照顾政策,如归侨子女、烈士子女、5A级青年志愿者等,需在报名确认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市、省三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享受政策;现役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考生,需按规定提交申请与证明,由相关部门逐级审核。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科类、首选科目与再选科目不得更改,且不得跨省重复报名,教育部将核查清理重复报名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