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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态创城塑造文明气质

2021年12月17日 12:07:39 编辑:

“文明,是一个人最好的装扮;文明,是一座城市最好的名片。身为城市中的一员,我们的言行都代表了城市的形象,塑造了这座城市的气质。做文明的自己,为共同的家园!”这是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写照。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开展以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创建文明城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聚焦环境卫生、道路交通、社会治理等问题,从细从小处着手,全方位、多角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塑造良好的文明城市形象。

8月31日,市中院党组成员带领全院干警在包联路段和平街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清理城市“牛皮癣”,进行环境大整治,就中院所包联离石区和平街(滨河北西路-长治路)路段“创建文明城市”召开座谈会。杨泽民院长带领班子成员为环卫工人送上“爱心礼包”,表达法院干警对他们的敬意。同时制定《包路段包落实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将每周四确定为“创建文明城市主题日”,每周组织五个党支部的党员志愿者轮流上街督导。到目前为止,吕梁中院党员志愿者累计参加活动200余人次,整治小广告70余处,劝导商户不要占道经营30余次,摆放乱停放的电动车、自行车90余辆。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创城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为了更好地营造创城宣传气氛,吕梁中院在和平街道路悬挂了创城宣传横幅和展板,张贴了《吕梁市民文明公约》《吕梁市民文明守则》,编印了《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典》宣传资料等。党员志愿者入户入铺进学校,宣讲创建文明城市,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大提高了市民对创城的知晓率、支持率。

和平街是旧城区街道,人流量大,但公共空间小,存在着缺少停车位、垃圾桶无处摆放、小商贩占道经营等问题。吕梁中院积极与相关责任单位沟通联系,增划了多处机动车停车位、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增设了多个垃圾桶和垃圾点,有效地规范了道路环境秩序;经过城管局的沟通协调,解决了商户、小商贩占道经营问题;整治了树木遮挡路灯问题,消除了夜间行人、行车安全隐患;制作悬挂了两块“便民信息张贴栏”,引导居民有序张贴,方便了广大居民的便民信息宣传;对路段两侧墙体进行了统一粉刷,消除了“牛皮癣”。沿街居民高兴地说道:“中院和城管、社区等单位多次一起行动治理和平街的不文明问题,现在的和平街不仅两侧道路墙体粉刷了,小广告没有了,路边小摊小贩也没有了,而且划了自行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悬挂了横幅、展板、便民信息粘贴栏,增加了垃圾收集车频次,我们的街道变得更美了,每天走在街上的心情都变得很美好。”

□ 郭彦梅 张晓宇 斛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