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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举行《吕梁市停车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2022年05月18日 08:16:27 编辑:

《吕梁市停车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初审。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吕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制度》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条例(草案)》有关内容举行立法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加。现将立法听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 听证内容

1.对《条例(草案)》第六条关于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的意见和建议。

2.《条例(草案)》第十一条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建停车设施等相关规定是否科学合理;对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是否存在必要性及合理性。

3.对《条例(草案)》第十三条关于老旧建筑进行停车设施改造,增加停车泊位供给的意见和建议。

4.《条例(草案)》第十四条关于居住小区内停车管理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5.《条例(草案)》第十七条中“建筑物业主有部分使用权的,经与城市管理部门协商同意,可以由一方设置临时停车设施。”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6.《条例(草案)》第二十条关于停车设施错时开放、资源共享的规定是否符合吕梁实际。

7.对《条例(草案)》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关于停车设施收费问题有何意见或建议。关于“经营性质的停车设施免收费时限不得少于三十分钟,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在特定时段实行低收费或者免收费,对非营运的新能源车辆全时段免收费”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8.《条例(草案)》第四章“法律责任”中各项罚则的事项设置是否合理,量罚金额是否适当。

三、听证会参加人

1.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听证会。听证会组织者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和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16人。

2.听证列席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听证代表经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自即日起到6月2日17:00时截止。

2.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358—8495053。

3.网上报名:从“吕梁人大”“吕梁人大之声”微信公众号《关于举行<吕梁市停车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中下载并填写《立法听证报名表》,发至邮箱:llsrdfzw@163.com。

4.《吕梁市停车条例(草案)》已在“吕梁人大”“吕梁人大之声”全文公布,请自行下载。报名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并提供您的主要观点。

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