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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廉吏于成龙——闽省两司(一)

□ 闫卫星

2019年01月23日 09:28:25 编辑:

康熙十八年春,于成龙经过漫长的等待和长途的跋涉,终于抵达福建省省会福州,就任福建按察使一职。他的任期十分短暂,当年十月就升任福建布政使。次年二月便被康熙皇帝“特简”调往北方的直隶。在福建工作只一年有余。

臬司职责

按察使衙门的全称是“提刑按察使司”,属于司法机构。按察使为正三品,年俸130两,俗称为“臬台”“臬司”。主要职责是:振扬风纪,澄清吏治。所至录囚徒,勘辞状,大者会藩司议,以听于部、院。兼领阖省驿传。三年大比充监试官,大计充考察官,秋审充主稿官。

衙门里设有经历、知事、照磨、司狱等一批属员。

福建战乱

福建省也是“三藩之乱”的重灾区。

康熙十三年,靖南王耿精忠响应吴三桂的反叛号召,在福建省境内发动了反清叛乱,分兵三路进攻浙江、江西等地,声势浩大。但长期从事反清复明斗争的台湾郑成功的势力,并不信任耿精忠,觉得他朝秦暮楚,反复无常,是个势利小人,不但不好好配合他的军事行动,反而趁火打劫,出兵攻占了福建的兴化、泉州和广东的潮州等地。当时在台湾主政的是郑成功的儿子郑经,这个人实在是缺乏战略眼光。

康熙十四年,耿精忠派遣部下与郑经议和,双方约定以兴化枫亭为界,枫亭以南州县归郑经,以北州县归耿精忠,暂时稳定住了局势。

康熙十五年九月,清廷派康亲王杰书率大军进入福建。耿精忠两面受敌,只好向清军投降。接着,康亲王杰书继续进兵,收复了兴化、漳州和泉州,把郑经逼到了厦门。

康熙十七年,郑经率兵反击,攻打漳州等地。这年六月,朝廷提拔福建布政使姚启圣为福建总督,福建按察使吴兴祚为福建巡抚,领兵配合康亲王,共同对郑经作战。

吴兴祚升官后空缺下来的福建按察使一职,就由皇帝特简,委派在湖广立下大功的于成龙接任。所谓“特简”,就是“破格提拔”的意思。于成龙担任湖广下江防道的时间很短,还不到正常调动或者提拔的时候,所以这次升官算是“特简”。后来的几次升官,也都算皇帝“特简”了。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于成龙是汉人,又是“副榜贡生”出身,能够做到按察使这个级别的官,在当时已经是非常特别了。他在黄州时的种种优越表现,引起朝廷和皇帝的高度重视,已经成为清朝政坛上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平反冤狱

于成龙康熙十八年到任的时候,福建省的监狱里关满了违反“迁海令”及其他禁令的百姓。

明朝时,为了防备倭寇,长期实施海禁,严重影响了中国的海外贸易。顺治十八年,为了对付郑成功的反清势力,清政府又下达“迁海令”:严格禁止商民船只私自入海,不允许用大陆的产品、货物进行海上贸易。有违禁者,不论官民,俱行正法,货物充公,违禁者的财产赏赐给告发之人;负责执行该禁令的文武各官失查或者不追缉,也要从重治罪;保甲不告发的,即行处死;沿海可停泊舟船的地方,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海;如有从海上登岸者,失职的防守官员以军法从事,负有领导责任的总督或巡抚也要议罪。

于成龙首先要解决的大案,就是数千名“通海”罪犯及耿精忠叛乱附逆人员的处决问题。这都是吴兴祚手里积攒下来的案子,于成龙只要朱笔一圈,手一挥,这几千名罪犯就人头落地了。但于成龙时时记着自己的“天理良心”,哪敢如此草菅人命?他仔细查阅案卷,发现原来的审理十分草率,绝大部分犯人都是被冤枉的。他也明白“迁海令”的实质,百姓们出海捕鱼、贸易,都是正当的生计,并不都是为了资助台湾郑经,朝廷是宁可多抓错杀,也要杜绝郑经的后勤补给,被抓百姓本来就是十分冤枉的。至于耿精忠叛乱的附逆人员,也有大量是受胁迫的或被冤屈的。

于成龙思忖再三,向巡抚吴兴祚、总督姚启圣分别请示,要求释放这批人。吴兴祚和姚启圣知道朝廷的严令,出了事是要追究督抚责任的,不敢答应。于成龙又找康亲王杰书申诉,他指着那些被拘押的妇女儿童说:“这些人怎么可能造反?”杰书是天潢贵胄,又是领兵统帅,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他听于成龙讲得有理,就一口答应了。

重新审理旧案,程序还是比较复杂的。

犯人们被一批一批地押到院子里等着,衙门里的公文来回穿梭着。有些案卷,反复汇报了许多次,最后的结论还是定不下。于成龙看犯人们可怜,就下令先去掉他们的镣铐,并给他们弄点酒饭吃。根据监狱的惯例,杀头前都要去掉镣铐,赏给酒饭,犯人们以为自己要被处死了,心如死灰,后得知自己被无罪释放,又忍不住放声大哭。在衙门里办事的官吏差役,看见这种情况,深受感动。

犯人们死里逃生,十分感谢青天于大人,同时对于成龙所代表的清朝政府,也增添了几分好感。于成龙此举,在特殊的战争时期,为清朝政府争取了不少民心。此后,官府在办理军需、赋税等公务时,也就得到了福建百姓更多的支持。

于成龙不仅用高效率高水平的手段大量清理冤狱,释放大量无辜百姓回家,还十分关怀系狱囚犯的生活。朝廷的经费缺少,监狱犯人的口粮普遍不足,饿死事件时有发生。于成龙心里过意不去,他动员各地的官绅富户,捐助银钱,购买粮食,增加犯人们的口粮,让这些人能够勉强活下来。另外,他也捐助医药,为犯人们看病疗伤。这在当时,应该是很罕见的举动,于成龙毕竟只是一名封建官吏啊!他的这种境界,让我们一些现代官员都免不了要汗颜。

简讼省刑

于成龙上任后,还正式发布《简讼省刑檄》,要求下属各府州县,在农忙时节,一律不得受理民间诉讼。他首先说:

讼狱为民命攸关,听断谳决,务合情罪,使民无冤,然后能使民无犯。

他认为“听断谳决,务合情罪”是司法的总原则,官府审案清楚,判决合理,百姓没有冤情,朝廷的法律自然就树立起了威信,百姓便不敢轻易犯法了。

于成龙认为,按察使就是管理全省司法工作的,而“简讼省刑”是皇上发布的“敕谕”,也是司法的大原则。“刑期无刑,圣意即经意也。”意思是执行刑律,最高的期望是无人触犯刑律,皇上“简讼省刑”的理念,和儒家经义是一致的。这几段话是于成龙为自己的新政策寻找的最高理论依据。

然后说:值今时届农忙,乱后孑遗,方得归农乐业,大小衙门俱应停讼。

于成龙说,民间的细小纷争,告到官府的,官府不准受理,不准拘审人犯,骚扰百姓,妨害农业。不准擅自拟定罪行、赎金,不准借官司向百姓勒索财物。关系重大的案件,上边派下来的案件,官府不得不受理的案件,审案人员必须心平气和,倾听百姓申诉,获取真实情况。不许官吏严刑拷打,主观办案。也不许上下其手,徇私卖法。

于成龙是从基层一步一步干上来的,熟悉衙门里的办案弊端。他对下属,既有正面的指导,也有威胁和警告。如果下属“拟议妥确,狱不兹烦”,他会以此作为官吏的考核成绩,向上级推荐;如果下属“苛酷淫刑,草菅民命,徇私卖法,巧为轻重”,他不但要重审案件,为民平反,还要依律追究“报参”相关责任人。

于成龙不许受理民间细小纷争,那百姓真有细小的冤屈该怎么办?难道就没人管了吗?其实,于成龙此举是权衡利弊,对症下药,当时各级官府中的贪官污吏们借着办案,骚扰勒索百姓,中饱私囊,徇私卖法,这是大病。百姓们一打官司,不仅自己的冤屈得不到伸张,反而要受官吏之害。于成龙下令“停讼”,其实是要束缚住贪官污吏们的手脚,让他们不能明目张胆地害民。至于那些细小的冤屈,比如谁打谁一拳,谁欠谁几两银子等,本来就还有很多调解的办法。于成龙在黄州时曾写过一首《劝民》诗:

闭门且避事,省尔穷民钱。

莫憾居官懒,妻孥望尔还。

意思是我关着门不受理官司,只是想给你们这些穷老百姓省几个钱。不要嫌我们这些当官的太懒,老婆孩子在家里等着你呢,快回去吧!

现在的我们,已经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有了纠纷就去法院。但实际上,这中间的是非和利弊,也只有经过的人才知道。《秋菊打官司》,卖了多少辣椒,跑了多少路,吃了多少苦,最后只是要个“说法”而已。于成龙的“息讼”思想,对我们现代人,也未必没有启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