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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发展成就巡礼——法治建设:法治阳光耀吕梁

□ 本报记者 王涛

2019年09月25日 13:29:20 编辑: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吕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统筹落实,依法治市进程明显加快。

强化立法工作 提升立法质量

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立法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地方性法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石。

在依法治国的时代大背景下,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修正通过了新的《立法法》,明确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此后几年,市委依法治市办与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建立了密切互动,形成了共同关心立法、共同参与立法、主动投入立法工作的良好局面,多部地方法规、条例先后颁布实施。

2016年7月28日《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获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这是我省批准设区的市享有立法权后,我市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该法规作为我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基本法规,对全市开展立法工作发挥着重要的指导规范作用。同年,我市又颁布实施了《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吕梁市柳林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2017年颁布实施了《吕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2018年颁布实施了《吕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范建设条例》《吕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今年5月份以来,我市已完成了三部条例的立法审查和《吕梁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调研,年内计划完成《吕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吕梁市碛口古镇保护条例》《吕梁市横泉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吕梁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四部条例立法任务。

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后,依法行政做到了有法可依,基层政府的管理行为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目前,我市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调整经济结构、城镇化建设、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环境治理、整体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多重任务,面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尤其需要法律上的支持,需要从“依法治市”的角度来推动问题的解决,做到改革有法可依,发展有法必依。

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法治吕梁”建设离不开法治政府建设。我市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健全政府法律事务相关工作制度,为政府决策、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并着力完善权责清单制度,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切实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和依法行政水平。

今年,我市印发《吕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吕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推进表》,将工作任务细化为46项,明确了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部署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实际,先期组织市政府35个部门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梳理,最终确定了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机关28个。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确定方山县人民政府和吕梁市公安局为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目前吕梁市公安局已经确定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为试点部门。

同时,我市借力“七五”普法规划,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新宪法,全面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还积极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此推动各领域、各行业、各层面的法治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今年以来,我市巩固延伸“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法律走进吕梁护工活动、法治进高校、进商会、进民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上报4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全市3298个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将网络宣传教育方式扩展到微信公众平台、微博、新浪看点平台、网易号媒体开发平台和今日头条头条号平台“两微一端”,其中我市“中国普法”公众号关注度在全国地级市中排名第五,获司法部与省司法厅高度肯定。

通过扎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领导干部、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逐渐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的自觉性不断提升;执法、司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逐年提升;普法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吕梁中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信访秩序明显好转,保持了社会治安持续平稳的态势。

加强法治社会建设 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弓某开车撞到居民张某家的门面房,双方因赔偿款问题起了纠纷。于是弓某登录了文水县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受理系统,申请调解五天后,这起纠纷成功化解。这种由文水县司法局首先应用后在全市推广的多元调解机制网上运行、多部门联动的“多元化”调处方式使一些疑难复杂纠纷更容易调解,极大地提高了调解成功率。

公证、法律援助、律师、司法鉴定……门类多、涉及面广,是法律服务工作的特点。如何把这些“软工作”做实做好?我市在摸索、创新中不断强化民本意识,形成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与法律服务互相促进的良性发展模式。

在离石区街头,党红艳的知名度颇高。在离石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党红艳自2012年起入选中央电视台《法律大讲堂》节目,被聘为长期主讲人。多年来,党红艳致力于法律服务工作,让法律援助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各个阶段发挥着作用。而在吕梁市,很多像党红艳一样的基层法律服务者,默默坚守,无私奉献,为群众而奔忙。

近年来,吕梁市法律援助中心年均受理援助案件达全市人口的万分之五以上,受援人口总数达全市总人口的万分之六十以上。今年我市又实施了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市司法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吕梁市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实施方案》,并将便民工程开展情况列为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差异性考核指标。全市共选拔服务人员299名组成法律服务人员库。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13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共接待咨询3734人次,工作排名稳居全省第三。市司法局还与吕梁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行动,以“防控企业法律风险、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为主题,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百名律师进民企”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截至今年6月底,晋凯律师事务所、太初律师事务所等17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实地走访43家民营企业,与12家民营企业签订公共法律服务帮扶协议,建立5个驻企公共法律服务站,有效提升了全市民营企业依法治企、守法经营水平。

随着法治理念转化为现实行动,法治理念逐步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市的实践中,法治变得具体可感,今后必将为吕梁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