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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应旺:“六心法官”撑起法治“艳阳天”

□ 本报记者 刘少伟

2019年12月17日 08:57:39 编辑:

2000年10月,吕应旺进入兴县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干起,先后在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岗位上历练,目前已是兴县人民法院蔚汾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年来,他始终扎根审判一线,坚持“六心”,维护公平正义,勤于当干将、勇于做先锋,以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作为、务实担当为百姓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心系群众,求真务实

9月11日,秋雨一下就是几天,泥泞的山路像是故意阻挡大家进山的信心,吕应旺和书记员开车几十公里,来到了和当事人约定的案件勘察点王家崖村,因为在一起土地纠纷,双方当事人总也谈不下来,吕应旺只能一次次地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比较大,如果没有实地勘验,就不能得到第一手资料,将来在庭审或者调解时,很难取得好效果。”吕应旺介绍说。

从当书记员开始,像这样克服各种艰难险阻勘察现场、送判决书,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干了多少次。法院是群众对于公平正义最后的期盼,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吕应旺始终心系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寒冬腊月临近春节时,踩着厚厚的积雪带领同事翻山越岭寻找被告,回到单位时已华灯初上,鞭炮声声;细查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到深夜直到看门大爷催促回家;在一起由于房屋租赁合同引起的纠纷中,因其中一名被告被羁押在外地监狱,在年底审理完毕未能送达被告的情况下,为早日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正月初八一上班就乘上火车……

十几年来,吕应旺总是这样忘我地工作着。他常说,群众来法院已是穷尽自己的努力了,不能再让他们在法院感到为难。为了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他在社会影响大、矛盾尖锐的案件上也能顶住压力,支持群众合理诉求。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女方因男方实施家庭暴力,坚决要求离婚,得到法院支持,男方偏激地认为法院偏袒女方,扬言如果判决离婚就和女方及家人同归于尽。综合考虑到被告因原告要求离婚曾经用菜刀将原告头部砍伤的事实及被告性格偏激、家庭条件较差的多方因素,吕应旺在屡屡被误解的情况下多次向被告耐心解释,为避免矛盾激化导致被告实施过激行为,在向审判委员会汇报讨论,并决定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吕应旺仍耐心疏导被告,以情以理说服被告,并通过被告的亲友给被告进行心理疏导,最终使当事人放弃不合理诉求,原、被告达成调解,妥善解决了这起可能酿成刑事案件的离婚纠纷。

敢为人先,勇于担当

“兴县是我省辖区面积最大的一个县。蔚汾法庭所辖的六个乡镇,人口占比超过全县一半,社会矛盾较多,案件发生率高,全县80%以上的大案要案都发生在这里, 每年我们每名法官承担的案件都在200件以上。”2017年,全国法官员额制开始实行,吕应旺从38名法官里脱颖而出担任蔚汾法庭庭长,他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也让他更加重视工作效率的提升。

审判工作的严谨性,让吕应旺从上班开始就非常重视认真学习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精准把握立法本意,深厚的法律基础让他在工作中敢于积极探索,勇为人先。在法院送达难这一普遍性难题上,他采用电话送达录音保存、案卷留存的方式及时送达,极大提高送达效率,同时对已言明不到庭的当事人及时询问案件基本事实及争议内容,固定当事人陈述部分的证据,对准确把握案件事实,缺席审理中辨别真伪起到积极作用。积极探索利用现代化通讯方式审理案件,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被告方称认可所诉基本事实,但因工作原因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吕应旺通过与原、被告互加微信,居中传递借据及证据图片的方式,由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了确认,并通过邮寄调解笔录由被告签字并附带被告身份证复印件的方式确认调解内容,使案件得以高效解决,极大减少当事人诉累。

吕应旺勇于担当,在一起刑事案件中,由于定性困难,在原案件承办人提出调整申请的情况下,他服从决定,不畏艰难,不计得失,担任案件主审,在严谨细致的调查审理后及时作出裁判,案件上诉后,原审判决仍然得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认可。“吕应旺办案速度最快,结案率最高,上诉率、发还改判率最低,比如上个月,其他法官平均结案8个,他是27个,所以在我们法院是一个顶梁柱,是我们的业务标兵。”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高荣庭告诉记者。

敏思善谋,屡创佳绩

“调解工作一定要服务群众有热心,止争息诉以真心,依法据理以公心,抽丝剥茧需细心,法中有情送暖心,促和调解有决心。”吕应旺经常这样自励。在法院工作近二十年来,他一直勤敏好学,能做到学思相促。在办理案件中善于引导当事人合理行使诉讼权利,理性解决纠纷。他总能适时找到案件调解的切入点,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运用“六心”调解法做好调解工作。在他的努力下,许多看似不可能调解的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缓和了当事人矛盾,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吕应旺承办的诸多案件中,有故意制造事端导致原承办人申请回避的当事人,有上访多年无果多次诉讼者,有恶语相向乃至威胁人身安全者。在审理一起借款合同案件时,经他多次通知,被告仍未到庭领取起诉状及相关法律文书,被告的所谓亲戚给他打电话威胁,称如果再给被告打电话通知就要小心脑袋受伤。面对威胁,吕应旺毫无畏缩,第二天经多方寻找,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等法律文书,他义正辞严地告诉被告:“既然在法院从事了审判工作,就不怕你们这些威胁伎俩。”在各种各样困难面前,他从不畏缩,反而迎难而上,带领团队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纷繁复杂的任务。在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的同时,他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常以“清正重于泰山,名利轻于鸿毛”自省自勉。恪守底线,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办理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自担任审判职务以来,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人情所惑,不为压力所迫,坚持依法审理,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所办结案件中无上访、缠诉,无矛盾激化。

多年来,吕应旺每年均因工作优秀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多次被评为“调解能手”、“办案能手”。在2017年法官员额制实行以来,在人均办案数翻番的情况下以年结案率96.6%的成绩在全院名列前茅,并因此获得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嘉奖。2018年因工作突出,被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对于我们来说案子可能有大小,但在老百姓心里,就是天大的事,因此我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担起‘法官’这个称号赋予的职责使命。在困难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诱惑面前立场坚定,恪守为政底线,清正廉洁,争当新时代的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政法干部。”在纷至沓来的赞誉面前,吕应旺仍然保持着自己谦虚谨慎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