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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2019年12月24日 09:16:15 编辑:

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着力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到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态度和决心,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当好表率;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亲自督促解决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确保把作风建设抓紧抓实,推向深入。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纠正“四风”工作,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相关内容,以及中央、省市纪委近期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深刻认识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深刻认识不敬畏、不在乎、不知止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确保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工作实效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节日期间纠“四风”、正作风工作,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要认真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两节”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各级纪委监委(纪检组)“两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强化通报曝光力度等的情况,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履职尽责。要紧盯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违规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做到露头就打、铁面执纪。要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政绩观错位,文风不正、会风不实,调研考核,问责不力和泛化简单化等方面问题,不断巩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成果,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三、严格执纪问责,做到震慑常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要把监督挺在前面,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合力,联合公安、财政、税务、文旅、商务等职能部门,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四风”问题。对发生在元旦春节期间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第一时间查核、第一时间处置,严查快办、绝不姑息;对重点问题线索挂牌督办、提级办理、严肃查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用强有力的问责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对节日期间查处的典型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高压态势。

四、坚持巩固拓展,构建长效机制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当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处于巩固深化、落地生根的关键阶段,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和完善十八大以来抓作风建设的成功做法,在严、实、细上下功夫,不断巩固、持续深化。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分析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的深层次、根本性原因,查找制度漏洞,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尽快完善公务接待、督查检查、津补贴发放、婚丧喜庆等方面制度规定,列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使党员干部有章可循、有关部门照章监督,形成科学、严密的长效机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正人先正己,主动向自己开刀,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做起,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努力转作风、改作风、树新风。

吕梁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58-8223074;举报邮箱:lldf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