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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新闻网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2020年05月13日 16:19:12 编辑:高晓强

为进一步清理网上违法违规有害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吕梁新闻网实际情况,现公布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如下:

1.吕梁新闻网安排专人负责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

2.网站受理举报,遵循积极受理、快速处置、及时反馈的原则,畅通举报渠道。

3.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提供其它通讯方式,并提供举报内容相关证据,以便核查。

4.受理来源分为来电、来信、网上举报、上级举报部门移送等方式。接到举报时,受理人员应当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5.不属于本网范围的举报事项,应当先向举报人说明,告知其向有关部门举报。

6.举报受理人员应做到态度热情礼貌,语言文明规范,处事认真严谨。

7.对受理的举报,一般性信息由举报人员研判处置;重大性信息,须向网站负责人汇报,负责人签批后处置。

8.举报内容处置完成后,网站举报受理人员应及时反馈,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

9.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对举报材料及有关内容应妥善保管,严禁泄露。

网站受理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51-8268706

举报邮箱:sxhht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