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要闻·经济

要提高山区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 梁瑜

截至今年,全市农村已经设立各类银行业机构网点865个,初步形成种类齐全的机构网点体系,实现了乡镇一级金融服务全覆盖,然而在广大农村区域,金融网点少、贷款难的现象仍然存在,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对金融服务的渴求得不到满足。

比起存款缴费难,更让山区群众苦恼的是贷款难。由于农业生产规模小,效益偏低,农业保险和农村担保机构发展滞后,农业贷款风险分散和转移难,农民有效抵押担保物不多等,使得农村金融服务相对落后,“三农”金融需求还远未获得充分满足,符合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产品还较少,服务方式还相对单一。

农村基层金融组织区域分布不平衡的问题还表现在,一方面,农村金融服务成本高,风险大、利润薄,如果没有一定的利率水平,农村基层金融组织就无利可图;另一方面,部分金融组织在一些农村地区形成了事实性的垄断地位,由于竞争不充分,存在着有的金融组织自主定价的现象。这导致了最需要低成本获得资金的农民承受着很高的利率。

鉴于这种情况,迫切需要制定相应的财政补贴、担保或者税收减免等政策,吸引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入,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农村,鼓励金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应进一步降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加快促进民间资本进入,拓宽涉农信贷资金来源,让农业、农村和农民能够得到更高效、更便捷、更实惠的金融服务。

对金融机构开发的一些适合农民需要的、适合农产品需要的、适合农业生产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要予以政策支持。设立专项资金,对在金融机构空白乡镇设置服务网点的金融机构进行补贴,帮助其建设营业场所和结算通信网络;对在农村地区进行ATM、POS机、转账电话、自助服务终端等各类自助设备布放和发行银行卡的金融机构予以财政补贴。

加快拓展农民进行质押的有效抵押品的范围,使得农民的耕地、房屋等财产既能保证农民基本生活,又能实现经济发展。加快推动建立政策性保险、商业性保险、相互保险和再保险体系,构建政府、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和农民之间的合作机制,对涉农贷款风险予以财政补贴,实现农业贷款风险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