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通讯员 肖安华) 去年以来,文水县检察院在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权过程中,坚持内外联动,强化精准审查和民事监督,积极打造公益诉讼一体化履职新格局,努力形成社会公益合力,有效恢复了司法和社会治理的有效衔接,解决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证据及赔偿问题和受损公益无人监督等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依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权。在这一背景下,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用好公益诉讼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成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为了依法履行好新职权,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2018年,该院以保护公益为出发点,坚持内部联动刑民一体办案原则,通过制定《文水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公益诉讼内部协作配合机制》和外部沟通协作机制,强化了内部联动和执法单位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了加速保护公益的合力。在此基础上,该院通过与本院民行部门、公安、国土等内外部单位的联动,丰富了案件线索来源,详实了案件证据固定,实现了精准审查,提升了案件数量和质量,加强了民事责任的监督,让损害公益的行为无处遁形,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同时,该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重视加强对受损公益的修复,聘请专业调查设计队制作生态植被修复实施方案。通过启用社会治理,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受损生态进行修复,力争达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教育一方群众的效果。
据了解,去年全年该院共立案6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5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5件。通过坚持内外联动刑民一体,创新“一体监督+恢复司法+社会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目前,该五起案件的判决都已生效,该院提起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为国有林地挽回损害修复费用共计825551元,停止侵害林地面积203.6855亩。全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不仅立案数、提起诉讼数、生效判决数和判决执行数居全市之首,在保护公益、大力提升公益诉讼质效上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为完善生态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提供了良好的实践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