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版:县域·交城

交城县人民检察院

创新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本报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高站位、强担当、压责任,明确重点,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通过“2个介入、5个对接、6个摸排”,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度,为建设 “平安交城”提供法治保障,不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一是提前介入,主动作为:该院及时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两名员额检察官为成员的案件审理小组,实现“两个介入”,第一是时间上提前介入,从侦查机关立案提前到立案前的初查阶段;第二是方式上提前介入,从案件办理提前到线索的评审。通过从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入手,延伸监督触角,积极引导侦查,切实精准有力打击犯罪,有效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效果,实现了快捕快诉。截至目前,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8起恶势力案件,涉嫌46人已全部提起公诉,批准逮捕8件36人,追捕3人,1人已归案获刑;不批准逮捕7人,不捕率为6.14%。

二是协作联动,共同发力:该院积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信息互通,先后与县看守所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与司法局签订了《关于对重点人员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管控联动的方案》等9项具体工作机制,与公安、法院联合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联系工作机制》,与县纪委监委联合出台了《关于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的实施意见》,这些举措有效确保了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合力。

三是强化摸排,成效显著:该院从针对2014年以来所办理的黑恶势力案件、团伙作案、涉案罪名多的案件、所有接收的举报线索、鼓励在押人员检举揭发以及鼓励社区矫正人员检举揭发等6个方面出台《回头看线索摸排实施细则》,细化摸排制度措施。与县司法局、县公安局联合出台了《鼓励在押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实施办法》和《鼓励社区矫正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实施办法》,通过采取调阅案件、与在押犯罪嫌疑人谈话、走访监外服刑人员、分析研判等形式,共排查发现涉黑涉恶线索15条,其中涉黑线索2条,涉恶线索13条;涉及本县10条、外县线索5条,均已全部按程序移送侦办。 (郭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