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汾阳市检察院精准发力有效降低“案件比”

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通讯员 李永明) 今年,汾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占比及量刑建议的重要性,结合工作实际分析部门内员额检察官所办理案件的“案件比”数据,积极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在确保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同时,有效降低了“案件比”。

针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偏低,量刑建议采纳率不高,办案周期较长、“案件比”居高不下等问题,该院第二检察部加强与侦查机关的沟通,对重大危害国家安全、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等案件,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尽可能把发现的问题解决在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阶段。对于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存在的“枝节”问题,及早与侦查人员进行沟通,通过《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等文书的运用,降低退补退查次数,降低 “案件比”,提高案件诉讼效率。对已经办结的案件组织“回头看”,一案一总结,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暴露出的问题和管理漏洞进行梳理,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并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在诉讼中的主导责任,积极参加庭前会议,对一些证据材料较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舆论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主动建议召开庭前会议,配合做好程序性事项决定、排除非法证据、梳理争议焦点等工作,及早发现事实认定和证据方面的问题,提高指控犯罪实效。

同时,主动向法官学习,与法官沟通,提高量刑建议的准确度和精准量刑建议的采纳率,对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尽量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