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市委宣传部主管 吕梁日报社主办
我市第二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已顺利完成。经审核确认,下列机关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现予以通告。
1.吕梁市国家保密局
2.吕梁市档案局
3.吕梁市新闻出版局
4.吕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5.吕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6.吕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7.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8.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
9.吕梁市地震局
10.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
11.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