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时事·广告

吕梁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 公 告

我市第二批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已顺利完成。经审核确认,下列机关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现予以通告。

1.吕梁市国家保密局

2.吕梁市档案局

3.吕梁市新闻出版局

4.吕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5.吕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6.吕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7.吕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8.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

9.吕梁市地震局

10.吕梁市残疾人联合会

11.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