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用行动践行对检察事业的忠诚

——记文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赵飞

□ 实习记者 梁英杰

“办案时心中有大局,有格局”“办案非常严谨,逻辑体系非常严密,我们平时都喜欢向他请教”“业务水平高、表达能力强、特别敬业,在他身上能够看到法律人的信仰”……这是赵飞的领导和同事们对他的评价。

赵飞现任文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保持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对党的无限忠诚,始终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使命,兢兢业业,默默付出。先后荣立三等功两次,被评为山西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办案能手、吕梁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县平安创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工作中,赵飞总是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合理要求,总是从老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入手,多听、多看、多关注,努力通过自己细微细致的工作发现案件线索,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他在文水县检察院从事反贪工作期间,查办某村委主任任某某等三人贪污粮食直补款案件时,天天在村里核实,先后共调查60余户农户见了近百名证人,最终查证任某某等的贪污犯罪事实,法院也做出了有罪判决。有效地震慑了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让涉农惠农资金能确实发到农民手中,使农民得到真实惠。

在担任文水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局长后,赵飞感到身上的担子更重了,无论办理什么样的案件,头顶上的国徽、公平正义的天平都给予了他庄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他始终注重案件审查关口前移、案件“重证据、轻口供”的原则,牢固树立“全面客观收集证据与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的意识,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加扫黑除恶、平安文水建设等专项斗争,坚持从严从重打击刑事犯罪,牢牢守住公诉工作公平正义的底线,有效保证了案件诉得出、判得好,为经济建设和社会治安的稳定尽了一份应尽的责任。

担任第一检察部主任一职以来,赵飞又高度关注屡屡频发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组织了一次教法兼备的听证会,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对郝某某交通肇事案、张某某交通肇事案、韩某某交通肇事案进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充分考虑了三犯罪嫌疑人在交通肇事后自首,积极救助伤者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行为,对三人做出不起诉决定。对于这三起交通肇事罪案件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听证会的举行也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此后文水县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大幅度的减少。

作为一名办理过大量各类刑事案件的检察人,赵飞深深体会到自己职责的重要性,多年来他始终默默无闻、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将自己的青春年华献给了自己深深热爱的检察事业。在扫黑除恶斗争中,他作为文水县检察院扫黑办主任,参与了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工作,尤其在办理孙某某等23人涉黑案件、韩某某等22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中,坚持中央扫黑除恶政策,准确把握法律界限,依法追捕8名涉黑涉恶人员,均已被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