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用心诠释人民调解真谛

——记孝义市梧桐司法所兼中阳楼司法所所长马志伟

□ 本报记者 李雅萍 通讯员 张丽妍

他走街串户,用脚步丈量基层,用真心服务群众,在人民调解工作的最前沿,他是调解的行家里手,二十多年来化解矛盾纠纷1500余件。他就是孝义市梧桐司法所兼中阳楼司法所所长马志伟。

因为他的执着和敬业,老百姓信服他、敬佩他,称他为“老娘舅”;村班子依赖他,视他为自己身边的法律专家;党委政府看重他,把调解维稳的重担交给他,马志伟成了定纷止争的“融化剂”、群众的“贴心人”、党委政府的“减压阀”,马志伟也因此收获了“优秀共产党员”“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十佳政法优秀干警”“孝义市五一劳动奖章”“爱岗先锋优秀党员”“十佳优秀调解员”“服务群众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8年、2020年司法部办公厅分别授予他“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调解员”荣誉称号。

二十年多年来,马志伟之所以能从一个普通的调解员成长为一名行家里手,凭借的不只是一腔热情,苦干实干,更多的是在工作实践中坚持学习,不断探索,大胆创新。正是基于他在具体实践中深深地感受和认识到每一个案件的情况不一,对象不同,诉求各异,总是墨守成规,从一而终采取单一的办法,往往总是事倍功半,效果不佳,这使他坚定了调解方法和技巧对调解工作成败的极端重要性。正是找到了制约自己提升和工作成效的症结和短板,执着和精益求精的信念鞭策自己,摸索形成了一套独特有效的调解方法,“亲情感化法”“协调联动法”“三步工作法”“冷却处理法”“求同存异法”,正是由于掌握了一套行使有效的调解方法和技巧,才使得马志伟在调解工作上得心应手,绩效显著,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调解员。

马志伟调解的案件很多,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常某丈夫遗产纠纷就是其中的一例典型案例。常某丈夫因病去世以后,遗留有一间工矿配件经销部,三个儿子因营业执照的投资人变更和商铺的经营权产生纠纷,几轮调解下来也互不让步,看到调解局面陷入僵持,马志伟采取“背靠背”的方式,找三人单独谈话,一个一个突破,最终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这起案例正是立足家庭内部矛盾,以亲情为突破口,通过“亲情感化法”化解纠纷的典范。“通过这一案例不难看出如果方法不当调解不成,对簿公堂,撕裂的是家庭,流血的是亲情,反之,只要选对了方式方法,好多矛盾纠纷就可能迎刃而解,由此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意义所在。”马志伟这样说。

面对党委政府的重托、村干部信任、老百姓的期盼,被认可、被信赖、被需要的感觉使他增添无限的信心和激情。每当处理完一件纠纷,看到当事人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夫妻破镜重圆、孤苦老人有了依靠、邻里关系和好如初、回头浪子自食其力……,当他们一个个脸上露出会心的微笑,从心里感激党和政府时,马志伟收获的是成功的喜悦和无比的自豪。

“乡村治,百姓安”。基层司法工作虽然岗位平凡,却作用重大,意义深远,是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令人尊崇的神圣职业。作为一名基层一线的司法所长,马志伟将义无反顾地坚守扎根基层、善于吃苦、勇于担当、淡泊名利的初心和护一方平安,保一方稳定的使命,书写新的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