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食品安全“红线”不可碰

□ 本报记者 白凯冰

典型案例: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6日生产的某款山楂汁饮料经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甜蜜素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相关情况,吕梁市市场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了检查调查。经查,该公司生产某款山楂汁饮料使用了添加剂甜蜜素,而在该款山楂汁饮料的外包装标签配料表中未标示含有甜蜜素。通过调查,该公司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时,山楂汁饮料的具体配方资料是由前任生产负责人申报填写的,现任生产负责人自接管工作以来,未曾及时查看许可证配方资料。又因前期该公司制作了大量的该饮料的包装和标签,在饮料配方变更后未及时更换包装和标签,从而导致在实际配方中添加有甜蜜素,而标签中未标识甜蜜素。

专家解读(吕梁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二分队队长赵小辉):

近年来,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在日常的生产销售中一是为了增加产品销量,过分重视产品包装的设计花样,片面追求产品新奇口感;二是为了降低产品成本,创造更大的利润,随意添加色素、香精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现象时有发生,而忽视了其产品起码的营养、健康以及安全性要求;三是在未进行《食品生产许可证》配方项目变更的情况下私自变更产品配方,产品标签中未真实标示配料及添加剂信息。

在对此类涉及侵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一味追求销量和利润而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巨大的违法成本。还要通过细致调查,找到违法病根,对问题企业和产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和监督抽检频次,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