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两会专刊

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6日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勇飞所作的《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吕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锻造过硬法院队伍,着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吕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吕梁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