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两会专刊

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6日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海生所作的《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吕梁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全面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全面对标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着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吕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吕梁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