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

关于加强村民代表 学习培训的建议

交城县政协副主席杨子龙、特约信息员武亚西反映:随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村民代表队伍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逐渐成为农村基层组织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但目前的村民代表队伍还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结构偏大、代表意识淡薄、理论上“先天不足”、实践上“后天不补”等问题,其工作素质和能力远远不能适应基层管理工作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务决策、管理、监督的有效落实。

村民代表队伍素质事关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事关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抓好村民代表的学习培训,提高村民代表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必须重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为此建议:

一是强化培训保障。把村民代表培训纳入干部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增强培训工作的系统性、计划性、连续性。建议乡镇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一次,各村每季度集中培训一次。在责任分工上,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和完善培训考勤、考核制度,激发村民代表参加学习培训的动力。

二是丰富培训内容。重点突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市场经济、农业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内容,特别是抓好新当选代表的上岗培训。每名村民代表必须做好学习笔记,写出学习总结和心得体会,确保学有所成、入脑入心。通过培训,使各个代表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明晰自己的定位、职责和义务,更好地参与村务管理。

三是拓宽培训途径。通过集中学习、主题实践、远程教育、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同时,有计划地组织村民代表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拓宽思路,以便更好地参与村务管理与监督。在培训中要做到正面传授与释疑解惑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认真学习与讨论交流相结合,充分调动村民代表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切实提升培训实效。

四是建立村民代表履职评议制度。由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及一定比例的户主代表组成评议组,对村民代表履职情况开展评议。对履职情况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履职情况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教育,并公开评议结果,接受村民监督。通过履职评议,促进村民代表增强代表意识,注重学习提升、提高履职能力,真正起到村民代表为村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