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文 化

“直、方、大”解析

□ 梁镇川

直,直率;方,方正;大,宽大:这应该是一个人为人处事的基本态度,也是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

《易经》坤卦第二爻爻辞曰:“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这一爻辞,是以大地的形象势态来说理的。大地一道向前延伸,是为直;古代说天圆地方,是为方;大地无限广阔,是为大。所以用直、方、大,来形容大地。如果以大地的德行来说,大地厚德载物,固执纯正是“直”;大地顺从天道,遵循整然有序的法则是“方”;大地广阔宽厚,是“大”。只要具备了直、方、大的德行,不需要学习,也不会不利。

孔子的《文言传》进一步解释说:“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孔子将直引申为正,将方引申为义,才德出众的人应以敬慎的态度使内心正直;以正义为外在行为的规范;只要确立了敬慎与正义的精神,他的为人德行,就不会孤立。所以说:只要正直,有原则,宽大,用不着再修养学习,也不会有不利;自然对自己的行为,就不会有什么疑惑了。

我们应该像大地一样,以“直”为目标,一直向前延伸,目标正前方,心诚专一,全力以赴,勇往直前;以“方”为规则,在前进发展中,遵守自然法则,符合客观规律,遵循道德规范,当行则行,当止则止,按照天理、国法、人情办事;以“大”为德行,天下为公,大公无私,大而忘我。天地之间,四海之内,士农工商,芸芸众生,凡为善者,无不与之相同,无不与之相应。只要具备“直、方、大”的德行,就不需要去学习其他的东西,更不能沾染其他习气,不需要其他旁门左道,也能无所不利。

正如老子云:“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就是说,崇尚道德,不去计较眼前得失,就有所得;如果忽视了道德,抛弃了道德,违背了道德,斤斤计较个人得失,反而无得。这一精辟的辩证道理,与易理一脉相通。只要遵循直率、方正、宽大的为人之道,顺其乾、顺其天、顺其自然、顺其世道的规律,顺其大众的利益,也就是遵循自然法则、客观规律、道德规范,便无往而不利,没有办不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