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检花 柔情绽放
——记孝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郭志萍
□ 本报记者 李雅萍 通讯员 郭晓星
一身蓝色的制服,一副普通的眼镜,笑起来充满亲和力和感染力,她就是孝义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郭志萍。从检27年以来,她以专业和爱心广泛法制阳光,以实际行动践行公平正义,以忠诚爱岗诠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情怀,成为孝义市政法战线上一位有着亲和面孔和善良之心的正义使者。
未检工作办案只是基础,案外才是关键。郭志萍以法治守望者的胸襟,传递“教育、感化、挽救”的希望。8年前,郭志萍在担任检察院的妇委主任时,一名16岁的花季少女以卖淫养活自己和弟弟。满是心疼的郭志萍在上级领导和孝义市妇联的支持下创新工作,大胆帮扶,为小女孩及弟弟的人生带来别样的转折。自此之后,她便结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人品特点、犯罪根源等实际,针对性地进行帮教。
四年前,正在上高一的范某因一时冲动抢夺了价值6000余元的物品,事后懊悔不已,积极退赔赃物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在帮教过程中,郭志萍为了让他安心学习,两次帮其转学。范某深受感动和激励,两年后,由升高中时的一名“差额生”蜕变为一名远远高于一本录取分数线的“尖子生”,并多次被学校评为“品德优秀学生”。
经郭志萍办理的200余案300余人中,帮教帮扶近200人,其中不捕不诉帮教的19人。像这样经她手帮教的孩子,有的考入大学,有的成为岗位能手、技术骨干,更多的是走向理性平和。
郭志萍还特别关注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依法予以从重打击。2017年对两个留置未成年被害人长达八十天并实施性侵的成年人追加非法拘禁罪名;2019年,办理一起教师猥亵儿童案件时,仅用了3个工作日就批准逮捕,15个工作日就提起公诉,并提出全省首例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有力打击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郭志萍常说,提高孩子们自我保护、自我约束、明辨是非的能力是先见之举。因此,她把预防工作放在与办案同等重要的位置。
郭志萍坚持做到四个“深度融合”去打造法治教育新体系。一是“以案释法”和“校园普法”深度融合,根据不同主题、不同龄学生制作不同课件,满足学生和家长需要。二是“菜单教育”和“主题教育”深度融合,推送“菜单”给学校,学校自主选择。三是“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深度融合,有效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四是“平时教育”和关键节点“重点教育”深度融合,让同学们更深刻地体会法的存在,从小就懂得约束与自由的关系,懂得自尊自律、守法诚信。
经郭志萍参与举办百人以上的普法活动达280余场,受教育学生覆盖中小学生13万人次。
“以心为砚、以法作笔、以情当墨,书未检工作新境界”,这是郭志萍的人生目标,也是她的真实写照。在她及她的团队推动下,孝义市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下降,她们的工作也收获了社会的好评和上级的肯定。她带领的团队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集体”并通报表彰;被团省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等;她本人也被山西省妇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吕梁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