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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安澜润民生

——我市水利事业发展综述

2022年10月15日 09:40:58 作者:刘小宇 来源:吕梁日报 编辑:蔡晓霞

河岸整齐,水清见底,飞鸟成群……如今,放眼吕梁,只见一股股碧水清泉流入农家、进入农田,一条条河流清澈见底、潺潺流淌,一个个水利工程快速推进、投入使用,与周边的翠绿山峰相映成景,目之所及皆是美景。

水利兴则百业旺。近年来,我市努力创新水环境治理模式、大力推进水利立法工作、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历经多年不懈奋斗,我市各项水利事业获得长足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

“三长治河”体系全面建立

近日,柳林县高家沟乡党委政府与县检察院、属地派出所联合执法,将长期侵占黄河流域宋家寨村段河道内的建筑强制拆除。在违建现场,乡级河长、属地派出所警长、县检察院检察长紧密联动、密切沟通,协调配合,靠前督导指挥,挖掘机、装载机紧张有序进行拆除工作,维护了河道生态环境。

近年来,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实行“河长+河流警长+检察长”制,以“三长治河”统领治水工作全局,联合各级水利、环保、公安、检察等职能部门,纵深推进治水工作,着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景。

坚持河长领办,推动行政执法。我市在党政领导担任河长的基础上,还将河长设立扩大至人大、政协,形成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河长办统筹协调,各部门联动履职的河长制整体推进体制机制。市级河长带头开展河道巡查工作,县级、乡级河长认真执行巡河制度,在巡河中发现问题,站在河边研究问题,制定措施解决问题,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排查发现问题,督促即时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河长管理制度已经形成,并取得明显成效。我市在建立河长每年开展两次“巡河周”活动的长效机制基础上,拓展升级改造原吕梁市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河长制指挥控制平台、实时监控系统,引入固定式无人机巡查设备,去年被水利部列为山西省“智慧河长”示范建设基地。同时,联合生态环保部门对重点河段安装视频监控780个,实施24小时严密监管;环保、交通部门对1006辆各类油罐车全部造册登记并安装GPS定位仪,进行全程跟踪监督,逐步实现空地一体巡河新格局。

警长协办,加大刑事司法联动。通过不断完善河流警长制度建设,市公安局成立了河流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为市级河长每人配备一名河流警长,为每条河流分别设立了县乡河流警长,全面建立了与河长制相配套的河流警长制,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落实各级河流警长402名,分县河流警长386名,分别对全市129条河流分片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件件执法的监管格局,全面构建了“河长+”巡河工作新模式。河流警长制度实施以来,市河长办牵头,会同水利、公安、环保等部门重拳出击,对重点河流地段、重点污染部位和沿线重点工矿企业开展摸排和检查,全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2次,查办涉水违法案件260起。高规格、大规模河流警长的设立,为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从严落实河长制、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

检察长督办,加强检察监督。建立“河长+检察长”督办机制,吕梁检察部门顺应河长制改革发展,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生态公益诉讼新职能,多渠道关注掌握河流“脏乱差、黑堵臭”问题线索,向有关行政责任主体提出检察建议,限期整改。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有机结合起来,有效促进了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了吕梁河道管理机制,强化了河道管理工作成效,对共同加强河湖保护,共建水清岸绿,共推水生态文明建设起到重要作用。我市检察机关与市河长办各成员单位参与联合巡查活动50余人次,针对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4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河道41公里,清理固废296吨,排除河道安全隐患15处,督促整治违法排染企业5家,关停1家,拆除涉河违章建筑1715平方米,为国家追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792万元。检察机关的依法履职,加强了与河长办的对接协作,促进了行政主体的知责尽责,收到了双赢共赢多赢的效果。

我市以“三长治河”统领全局,蹚出了一条河道管理保护更具品质、更具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新路。

坚持问题导向

水环境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

站在兴县县城的南山公园俯视,穿城而过的蔚汾河水碧波荡漾,两岸曾经的村庄已被高楼林立代替。而过去,脏乱差几乎成了兴县的代名词,工业比较粗放,小型炼铁、石灰窑等企业污染严重,许多城中村下水不通、出行不畅、脏乱差等,造成蔚汾河和岚漪河污水横流。近几年来,兴县通过新建污水收集管网、改造雨污合流制管网、新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蔚汾河兴县段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等措施,蔚汾河碧村断面、岚漪河裴家川口断面全部退出劣Ⅴ类水体,达到三类优良水质标准,居民生活质量日益改善。

这只是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今年1月—6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表中显示,吕梁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在全国339个城市中同比提升16个位次,河流同比下降4.1195,降幅41.88%,水环境质量改善幅度居全国第一。

近年来,我市把水环境治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问题和民生问题,把水环境质量改善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落实,结合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力推动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坚决推进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集中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整治成效。

如何治理突出问题?我市出台印发了《吕梁市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2021年行动计划》,为全市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提供了实施依据,多次召开关于水环境巩固提升推进会议。同时,结合15个国考断面存在的问题,一断面一办法,印发《吕梁市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方案》《关于决战高质量完成全市国考断面考核目标任务实施方案》,对标对表国家、省要求,全面完成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53.3%以上和消除劣Ⅴ类目标任务,提升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坚决杜绝不达标断面和劣Ⅴ类断面出现的水环境整治目标。

头顶一片蓝天,脚踏一方净土,手捧一汪清水……群众期盼的画面越来越真实……

坚持民生为本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有力

农村饮水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

走进交口县石口镇黄崖山村村民米锁梅家中,记者看到米锁梅正在厨房张罗当天的早饭,清澈的自来水哗哗的流着,米锁梅的老公米玉贵正在卫生间洗漱,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以前挑水吃,现在有了自来水了,也方便了,不用挑了。”米锁梅说。

“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投入农村饮水安全资金9.29亿元,新建改造工程2644处,改善提高2991个自然村、173.42万农村群众(含2021个贫困自然村、35.26万贫困人口)的饮水安全条件;维修养护工程1050处,消除了1187个自然村、77.37万人的饮水安全隐患问题。目前,13个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全部达标,达标率100%,集中供水率96.43%,自来水普及率91.66%。

凿一方井水,润万千黎民。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市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为重点,深入开展饮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2021年,全市共开展4轮集中排查整改,370个村存在的季节性缺水、管网漏损、设施设备老化、工程运行管理不善等风险隐患问题已经全部清零;加强工程维修养护,全年共落实维修养护财政补助资金3990万元,维修养护436处农村供水工程,巩固提升了57.28万人的饮水安全条件。

为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市水利局与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出台《吕梁市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护方案(试行)》,指导各县(市、区)管好用好农村供水工程。2021年,我市专门将饮水安全列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事项中,以“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小型工程标准化”为方向,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投资5.45亿元,新建或改扩建14处规模化供水工程和16处千人集中连片供水工程,实施156处小型单村工程标准化改造,巩固提升104.32万人的供水条件。

治水管水从来都不是百米冲刺,而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基础性的工程,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我市将牢记使命、砥砺前行,坚定不移走好绿色发展之路,为实现生态强市再绘宏伟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