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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主题征文选登①

2023年11月20日 09:35:59 编辑:

编者按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重大成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一方面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制度程序提供支撑,另一方面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参与实践提供平台。

今年以来,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吕梁日报》围绕“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制度载体作用”联合举办主题征文活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积极参与,撰写了一批有经验、有做法、有故事的优秀征文,生动展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各环节的具体实践。本刊特选登部分优秀征文作品,以飨读者。

奋力谱写全过程人民民主石楼新篇章

□ 田文军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重大部署,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石楼县人大常委会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石楼实践。

石楼县人大常委会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时时站稳立场。切实把政治机关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人大工作站稳正确政治立场;处处把准方向。主动落实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将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与县委确定的目标同心同向同行;事事担当作为。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找准人大工作的聚焦点、出发点、切入点,做到县委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在哪里,全力推动了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石楼县人大常委会聚焦中心工作实施监督。聚焦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通过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全面加强了人大监督的实效和刚性;聚焦重点人员实施监督。着力加强任后监督,对人大任命干部特别是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年度工作满意度测评,评议结果提交县委县政府;聚焦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通过暗访、抽查、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大数据分析等手段,不断提升检查实效,促进公正司法。从而使法律制度在基层得到有效实施,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得到有效实践。

与此同时,积极努力建设“四个机关”。培育人大干部。持续组织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开展《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学习,组织开展专题询问、代表联系群众等工作实操训练,切实提高了人大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人大阵地。不断完善提升人大常委会会议系统、电子审议表决系统和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乡镇联络站标准化运作,积极探索建立人大代表线上履职平台;宣讲人大故事。县人大持续编办《石楼人大》《人大常委会公报》工作期刊,加强在省市人大刊物、微石楼、石楼融媒等媒体报道人大工作力度,从而使人民群众进一步深入地了解人大工作、更加信任人大、支持人大工作,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主法治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作者系石楼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助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 朱和平

交口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在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有效发挥了人大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上把牢方向。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发展和实现的,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在工作中,我们把“武装头脑”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首要任务,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机关干部职工日常学、人大代表培训学等常态机制开展学习;把“围绕中心”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遵循,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自觉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

二、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主动作为。监督工作是人大的重要法定职责。在推进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重大使命和实践课题。为此,我们在制定监督计划前力求代表和群众更好知情,实施具体监督中力求代表和群众更好参与,监督事项整改中力求代表和群众更好监督,确保监督工作从谋划到实施全过程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听到原汁原味的群众心声。围绕高质量发展,充分用好用足执法检查、调研视察、专题询问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以高水平监督助力高质量发展。

三、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在密切联系群众中发挥人大优势。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我们始终将代表能力建设和自身建设作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搭建活动平台、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服务保障,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使代表知情知政更加全面,履职尽责更加主动,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中央及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与高质量履职尽责紧密结合起来,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和人大工作守正创新结合起来,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作者系交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发挥制度优势,让“民意”变“满意”

□ 李鹏丽

2015年吕梁市获得立法权以来,树牢人民至上理念,“小切口、有特色”立法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创新。聚焦突出问题立法,制定大气、水、扬尘污染防治,古树名木保护以及禁牧休牧等法规,保护生态环境,回应群众关切;紧贴民生需求立法,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城市道路挖掘等条例,顺应群众期盼,增进民生福祉;突出特色特点立法,聚焦文化吕梁建设,制定碛口古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条例,保护文化遗产;强化精准精细立法,制定电梯使用安全、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等条例,确保管用实用。目前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21部地方性法规,谱写了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吕梁立法实践篇章。

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近年来,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工作监督,在群众最盼最急最怨的问题上督出成效。在全省率先启动预算联网监督,开展电视问政,打造了阳光监督、民主监督的“吕梁样本”。调研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等工作情况,召开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专题辅导会,推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调研康养、就业、医疗人才队伍等工作,在推进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劳有所得上取得新进展。连续开展“吕梁环保行”,开展《吕梁市禁牧休牧条例》执法检查和对《吕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等,保证空气常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探索加强干部任后监督有效方式,研究制定《关于对依法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实施方案》,并于今年首次组织述职评议。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在一次次监督工作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吕梁落地生根。

吕梁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全方位做好服务保障,出台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意见、代表专题调研实施办法等,支持、保障和规范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探索代表履职考核,增强代表责任感使命感;完善代表培训机制,搭建能力培训、经验交流等学习平台,着力提高代表水平。高质量发挥代表作用,有计划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组织的调研等履职活动;创新“领导干部+人大代表+联络站+社区治理”模式,组织代表定期深入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听民声、解民困。多层次督办议案建议,建立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检查、督促、反馈、总结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推行“主任会议成员+专委会+工作机构”督办模式,切实汇聚代表建议督办合力。吕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把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着力点,引领人大代表展现新时代风采。

(作者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科员)

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样本

□ 栗中利

兴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高效落实,高质量筹建,力求使立法联系点更好地为立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民意和实践支撑,有效提高立法质量发挥高效作用。

一、加强法治建设,夯实立法联系点工作基础。兴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建设以来,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每周三集中学习制度,持续加强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及时组织立法联系员跟进学习最新修订的《立法法》《山西省地方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积极支持“一府一委两院”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为常委会立法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提供专业支持;注重发挥代表联络站平台作用,把立法征求意见工作,纳入联络站工作内容,广泛征集群体意见建议。

二、科学统筹谋划,凝聚立法联系点工作合力。为了进一步充分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兴县人大常委会加强阵地、制度机制建设,标准化推进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定了《兴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兴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络员工作职责》等工作制度,出台了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系单位工作流程,联系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等,使立法联系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三、充实骨干力量,发挥立法联系点桥梁作用。兴县人大常委会严格对照《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要求,注重吸收各单位学法用法业务骨干,着力组建以“一府一委两院”为基础,延伸至乡镇、社区的立法联系员队伍。同时,将全县15个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信息采集点。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联络站融合发展,围绕法规草案意见征集、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活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依靠人大代表通民情、达民意、汇民智、顺民心。

下一步,兴县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工作能力、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广泛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紧扣经济发展之要,紧盯社会治理之需,紧贴人民群众之盼,全面收集群众立法建议,提出更接地气意见建议,为立法提供最基层声音。

(作者系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求真务实做好服务与宣传文章

□ 刘丹

2021年10月13日,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人大代表,人大工作的潜力是人大代表。各级人大常委会应着力推进代表工作,尤其要作好服务这篇文章。人头要熟。作为人大工作者,“肚子里要有一本账”,通过走访、参加各类活动、会议、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了解熟悉代表的专长特点、履职情况,做好代表基础资料的积累工作,鼓励代表积极为民履职;情况要清。经常深入街道(镇)了解代表组开展活动的情况,总结宣传各街道(镇)代表工作的经验和方法。保持与各街道(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沟通,及时掌握代表情况变化的准确信息,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根据常委会安排,做好代表的辞职和补选工作;成效要评。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评议是代表接受监督的有效形式。统筹安排,指导街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制定好本届内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逐年抓落实,每个代表在本届内至少向原选区选民报告一次履职情况。

人大宣传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前沿阵地,市人大常委会还应做好宣传的文章。

人大机关应始终把人大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同人大常委会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同奖惩。为开展全市人大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市人大常委会应高度重视人大宣传队伍的建设。在积极引导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参与人大宣传工作的同时,更应注重镇街道人大通讯员队伍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应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联系,免费为市镇两级人大通讯员免费订阅《人民代表报》等报刊,免费组织优秀通讯员赴省外学习交流,开拓通讯员的视野,汲取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大常委会应制定《人大新闻宣传考核评比制度》,对市人大机关、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分解人大宣传目标任务,作为评选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制度发挥作用关键在于执行,关键在于落实。人大常委会要把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履职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履职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同时,要重视人大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宣传载体作用,全方位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角度展示人大代表新风采、人大工作新实践,多措并举助力全过程人民民主!

(作者系汾阳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

有效发挥制度载体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 郭磊

交城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努力把人民当家作主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环节、贯穿于发挥作用的全过程。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交城县人大常委会始终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交城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和交城中心大局谋划推进人大监督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切实做到党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党委有部署、人大有落实,社会有反映、人大有关注,民众有诉求、人大有回应。

以高效能监督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交城县人大常委会聚焦全县重点工作推进和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落实和跟踪问效,共安排监督工作二十余项,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高水平决定助力科学民主决策。交城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抓重点议大事,聚焦事关全局、事关根本、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在作出决议时,坚持深入调查研究,遵循客观规律,将公众参与贯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各环节,广泛征求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使群众利益诉求得到更充分、更均衡的表达,推动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不断提高重大事项决定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交城县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优化服务保障,完善制度机制,拓展履职平台,真诚倾听人民呼声,真切了解人民期盼,真实回应人民诉求,努力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一)激发代表履职活力。修订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推动代表深度参与常委会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二)优化履职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全县8个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56个联络点规范提升,健全活动制度,优化运行机制,常态化开展活动,督促各联络站点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因地制宜、各有侧重、有所创新,做精“自选动作”,推动代表联络站点从“建起来”“用起来”到“活起来”。

(三)提升建议办理水平。交城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集中精力督办好重点建议和“反复提”建议,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作者系交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科员)

以基层民主建设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 王梦霞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这一重大论断,同时提出“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这一重要观点。让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制度优势,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交通路社区作为离石区试点社区之一,自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以来,以“我为群众办实事”“说事议事”两大重点工作作为发展基层民主的切入点和有力抓手,把民声收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穿社会治理全过程、全链条,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交通路社区坚持党建引领,培育“四曲同奏”党建品牌,健全“社区有党委、网格有支部、楼栋有小组”三级组织体系,创设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示范岗、楼栋党员,推进党的建设纵深发展。创新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机制;创新和拓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深化社区网格化党建管理工作;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交通路社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直接民主,让“要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都由广大群众自己依法决定,为此,于2022年4月份开始,在辖区分别围绕群众反映的垃圾桶投放、散户区安装天然气、换热站重新选址、高速排水渠塌陷导致排水不畅等居民反映的问题进行群众的事群众议、群众的事群众定、群众的事群众办;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交通路社区通过采取多样参与方式,在畅通“线下”参与渠道的同时,运用“线上”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的方式,不断改进管理和服务。利用小区(居民区)党支部阵地优势,引入社会组织,开展健康知识培训等。在选优配强小区(居民区)党支部书记的过程中,按照有能力、有威望、有公心、有热情的“四有”标准,推选辖区内一批有一定组织调度能力的老干部。同时,也充分挖掘辖区内居民专长发挥,让居民提供意见,真正让群众在民主协商议事过程中有参与感、协商感、获得感,达到基层群众“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的自觉自愿效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作者系市人大代表,离石区滨河街道交通路社区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