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思考
□ 张婧怡
殡葬改革是一项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承载着深厚文化内涵的社会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殡葬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殡葬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根本遵循。
山西省殡葬改革工作从1964年建设第一批火葬场开始,上世纪60至70年代,我省相继投资建成火葬场22个。自2021年5月28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殡葬综合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来,全省殡葬基础设施逐步完善。近年来,吕梁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先后印发了《吕梁市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吕梁市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关于免除全市城乡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等重磅文件,政策体系初步建立,惠民殡葬补贴全部落实到位。13个县(市、区)切实推行“管办分离”工作改革,挂牌成立了独立的殡葬服务机构,为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各县殡仪服务中心配备了火化工、入殓师、殡仪车司机,举办了殡葬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夯实了殡葬人才队伍建设。县级殡仪馆、镇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全市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但是,在推动殡葬改革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群众对殡葬改革的接受度亟待提高。二是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亟须加强完善,殡葬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对一些殡葬行业乱象要严格管理监督,重拳整治,促进殡葬服务项目公开,收费合理,减轻丧属经济负担。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规范殡葬行业秩序,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培育现代文明殡葬新风,我们还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以整治殡葬领域乱象专项行动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深化殡葬改革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推动殡葬改革发展作为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民政部门作为殡葬改革工作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压茬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深入剖析本领域本部门本单位在深化殡葬改革工作中潜在的廉政风险、制度漏洞形成的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拿出有效举措,切实助推殡葬改革顺利进行。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的带头作用;宣传部门要运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经常性、系统化的殡葬法规宣传,开展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的群众性移风易俗文艺活动,加大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
“生者寄也,死者归也。” 殡葬改革事关民生福祉,关乎社会文明,不仅体现对逝者的尊重, 更彰显对生者的关怀。要通过整治殡葬领域乱象,规范殡葬行业治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身后事”不再成为群众负担,把“伤心事”办成“暖心事”,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将深化殡葬改革与精神文明创建有机结合,逐步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深化移风易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