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作表率 守牢红线树标杆
交口县号召党政机关干部争做“文明交通人”
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近日,交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全县党政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发出《文明交通倡议书》,围绕“十件关键小事”立规矩、树标杆,号召党员干部把安全头盔、安全带、规范停车、拒绝酒驾等作为“规定动作”,以“一名党员一面旗”的示范效应,带动全县文明交通水平整体跃升,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安全从“头”做起,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以身作则,务必佩戴安全头盔;护航“一带一路”,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主动礼让;出行“机非”分离,做到各行其道,不随意变道、不抢行占道、不违规掉头、不强行加塞、不路怒开车。饮酒禁驾车辆,驾车杜绝饮酒……倡议书从十个方面对文明交通行为进行了具体倡导,涵盖骑乘安全、系安全带、各行其道、规范停车、拒绝酒驾、安全通过路口、避免疲劳驾驶、杜绝超速、严禁超员载客以及履行监管责任方面。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党员就是旗帜,干部就是标杆。大家既是文明交通的参与者,也是文明交通的受益者。希望全县党政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以‘一名党员一面旗’的责任担当,守法规、知礼让,走文明路、行文明车,做文明人,用实际行动为提升全县文明交通秩序做出表率,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交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