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 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刘振国出席
本报讯 (记者 刘小宇 王华燕) 8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振国,副主任李双会、刘继隆、梁志锋、闫玉萍、周小云,秘书长张建国及委员共4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李双会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勇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海生、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草案)》,刘振国为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检查<吕梁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吕梁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刘振国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并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一要畅通代表履职渠道,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二要织密社会保障网络,托牢民生幸福底线;三要提升财政运行效能,支撑高质量发展大局;四要建强立德树人队伍,筑牢教育强国根基;五要高擎监督执纪利剑,清除群众身边蝇贪蚁腐;六要做实审议意见整改,增强监督刚性实效;七要健全备案审查机制,维护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为推动吕梁高质量发展和全方位转型贡献更多人大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