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清源”行动 筑牢用药安全防线
本报讯 (记者 刘小宇)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围绕药品安全工作持续发力,通过强化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深化药品“清源”行动、加强警示教育等系列举措,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切实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
在强化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方面,我市以提升市县两级药品监管能力为核心,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并出台《吕梁市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目标评价体系》,创新建立分级负责、风险会商、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有序推进。为检验工作实效,先后组织四次督查组,对重点指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评价,倒逼工作落地。同时,依托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部署,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入选2025年省级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三个一批”帮扶指导名单,其中柳林县被列为“优选一批、典型引领”单位,汾阳市被确定为“帮扶一批、重点支持”单位。此次入选不仅为两地带来提升监管能力的重要机遇,更将打造成为我市区域药品安全治理的示范窗口,通过资源下沉、精准赋能,有效破解基层监管“小马拉大车”的困境,助力全市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整体优化。
深化药品“清源”行动,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是药品安全工作的另一重点。年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科学研判,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的通知》《关于深化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的通知》,明确将城乡接合部及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作为重点检查单位,聚焦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医保回流药品、中药饮片违法行为等六大类重点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672家次,责令整改258家,立案13件,罚没款达4.5144万元;检查药品使用单位973家次,责令整改123家,立案7件,罚款2.05万元;同时完成对7家疾控机构、112家疫苗接种单位的检查,以及2家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使用单位的检查,立案1件并罚款0.5万元,全面净化药品市场环境。
针对中药饮片质量安全,进一步细化整治举措。6月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的通知》,部署中药饮片集中整治工作;6月13日,组织召开全市“清源”行动中药饮片集中治理工作动员部署暨药品流通风险会商会,明确工作思路与重点。工作中,我市坚持问题导向与风险导向,通过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监督抽检等手段,全面实行台账清单制,建立风险隐患、问题线索、整改销号、督办落实四张清单,明确责任人与整改措施,逐项销号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中药饮片零售企业357家,发现问题136条,责令整改92家,立案1件,完成抽样31批次,其中20批次已完成检验。
此外,为提升药品经营企业合规意识,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1865家零售药店(含零售连锁门店)的主要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召开药品经营企业警示教育会,深入解读“清源”行动重要意义,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药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