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雨露润泽吕梁
——吕梁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助力“八五”普法决议落地生根全扫描
□ 本报记者 梁英杰
法治,是安邦固本的基石;普法,是法治建设的先导。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也是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2021年12月29日,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过《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擘画了吕梁普法工作五年的“路线图”,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四年多来,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立足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将“八五”普法决议落实作为法治吕梁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以刚性监督促普法责任落地,以精准施策育法治文化沃土,以创新实践强基层治理效能,推动全市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公民法治素养与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同步提升,为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监督“组合拳”压实普法责任链
“普法不是司法行政一家的事,必须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的大格局。”这是“八五”普法决议审议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识,也成为四年来监督工作的逻辑起点。
决议通过后,吕梁市人大常委会没有“一决了之”,而是将监督贯穿全过程。2025年4月28日,吕梁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吕梁市司法局局长惠慧作了《关于落实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年的“普法答卷”逐一呈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先后召开依法治市工作会议、4次委员会会议;普法协调小组采取“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工作法,建立“督、考、述”三位一体督学机制;高规格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启动仪式……
数据背后是扎扎实实的成效。“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责任落实、评价科学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显著发挥。”报告中的这段话,赢得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频频点头。
这是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对“八五”普法决议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的一个缩影。
“八五”普法启动之初,市人大常委会就明确提出,要把推动普法决议贯彻落实作为服务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抓手,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石磊表示:“我们不仅要‘立好决议’,更要‘督好落实’,让纸上的决议转化为生动的法治实践。”
2025年,吕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组成的专题调研组,认真听取各县(市、区)司法局工作汇报,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全市落实“八五”普法决议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体检”。既总结典型经验,也直面问题短板,形成了一份沉甸甸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坚实支撑。
“监督就要敢于较真碰硬。”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既肯定成绩,也直指不足,部分地方性法规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群众知晓率有待提高;“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平衡……一条条意见直击要害,为后续进一步推动落实“八五”普法决议精准“画像”。
审议“亮实招”激发履职新动能
监督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吕梁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结束后,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及时梳理各方意见建议,形成《关于落实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普法实效性”“坚持需求导向,进一步提升普法精准性”“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提升普法协同性”“坚持前沿导向,进一步提升地方性法规知晓度”四方面审议意见,为下一步普法工作明确了方向。
“审议意见不能‘一发了之’,我们要跟踪到底、问效到位。”石磊表示。审议意见印发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明确将依法实施跟踪监督,确保每条建议都有回应、每项措施都见成效。
收到审议意见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司法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系统梳理《审议意见》提出的4条意见,逐条逐项制定贯彻措施。并于2026年4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再次作了关于落实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地方性法规是‘家门口的法’,更应该让群众知晓、会用。”市司法局针对审议意见专门强调的地方性法规知晓度问题,将27部地方性法规全面纳入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抓住“关键少数”带头学。同时,在《法治吕梁》《普法在线》策划播出“高质量立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非遗立法守护文化根脉”等20余期专题普法节目,深度解读法规核心内容;依托“吕梁司法”微信公众号、“吕梁普法”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同步转发地方性法规系列宣传片28个,各类媒体积极转发,扩大宣传覆盖面。
会议同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的跟踪监督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在跟踪监督报告中评价道,“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系统梳理《审议意见》提出的4条意见,制定贯彻措施,狠抓督促落实,使建议逐条逐项落地落实。”
数据显示,自“八五”普法决议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标对表市委部署,召开委员会会议27次,普法协调小组会议40次。吕梁市委党校先后开发了一系列专题精品课程,累计组织干部培训、党员干部学习700余场(次)1万余人次。
“人大监督不是‘挑刺找茬’,而是‘把脉开方’、推动工作。”市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跟踪监督,既让我们感受到了压力,更增添了动力,推动我们把普法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精准。”
法治“入人心”绘就善治新图景
人大监督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推动工作上、惠及人民群众上。在人大监督的有力推动下,“八五”普法决议从“纸面”走向“实践”,从“文件”走进“民心”。
全民法治素养在春风化雨中悄然提升。“八五”普法开展以来, 我市统筹整合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网格员等队伍资源,组建市、县、乡三级普法志愿服务队。截至目前,全市已组建普法志愿服务队160余支,队员总数达12000余人。2025年,普法志愿服务队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50场次,覆盖群众12万余人次。“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常态化开展面对面普法,成为基层普法中坚力量。
“以前遇到纠纷想的是‘找关系’,现在第一反应是‘找法律’。”方山县大武镇东相王村村民李亚勇告诉记者,随着“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深入实施,村民遇事找法的习惯正在养成。
重点领域依法治理结出硕果。2022年,全市农村开展集体资产“清化收”专项行动,市委组织部、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牵头实时普及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合同16.9万份,增加村集体收入21.27亿元。在优化营商环境主战场,市司法局与工商联联合出台“法安民企 护航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开展十项普法依法治理行动,共组织民营企业“学法大讲堂”70余次,开展法治体检620余次,不断激发民营企业依法治企内生动力。
红色法治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交相辉映。吕梁是革命老区,有着丰富的红色资源,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中特别强调要“保护传承红色法治文化”。以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4·8”烈士纪念馆、中共中央西北局旧址等红色资源为基础,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相继建成。“老一辈革命家在吕梁从事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是我们今天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宝贵精神财富。”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公共法律服务让法治更有温度。全市为1235个行政村(社区)配置了法律服务终端平台,群众随时随地可以联网“指尖学法”,并通过全市13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持续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以前打官司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在家门口就能免费咨询律师,党的政策真是好。”接受过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刘晓丽激动地说。
“八五”普法即将收官,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用好宪法赋予的监督职权,推动全民普法走深走实,让法治信仰根植人心,让法治阳光洒满吕梁每一寸土地,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吕梁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让法治成为吕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