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宋红波出席
本报讯 (记者 刘丽霞) 9月2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红波,副主任梁志锋、闫玉萍、周小云,秘书长张建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张宝珍出席会议。
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田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红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海生及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47人,实际出席40人,符合法定人数。
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草案)后,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吕梁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听取了《关于接受刘勇飞辞职请求议案的说明》《关于提名邵晋栋任职议案的说明》《关于提名高侯平免职议案的说明》《关于提名蔡学林等任免职务议案的说明》,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刘勇飞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吕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草案)》。听取了《关于提请邵晋栋代理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决定议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邵晋栋代理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草案)》。会议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强调,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是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宣言,学思想用思想的生动实践,爱吕梁建吕梁的行动纲领,讲法治抓法治的鲜活范例。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第一行动传达落实党代会精神,是执行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机制的重要体现。要把深入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保障和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引。要突出政治机关的政治本色,持续深入学习党代会精神,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大会各项部署从“纸上”落到“心上”再落到“地上”。要践行代表机关的人民立场,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用好代表联络站等代表联系群众平台,落实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请人民“阅卷”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聚力推动打造人民高品质生活各项部署落地见效,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深深扎在人民群众之中。要强化工作机关的法治担当,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运用法定方式推动“六个高”战略部署实施,以法律法规运用娴熟度,体现党的创新理论纯熟度,提高政治成熟度。要牢记权力机关的崇高使命,进一步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落实大会部署,更好把制度优势在吕梁转化为治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