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党政专刊

市妇联 弘扬“红船精神” 做合格妇联干部

本报讯 (记者 李雅萍 通讯员 冯能爱) 日前,市妇联党支部开展了“弘扬‘红船精神’做合格妇联干部”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05年6月在《光明日报》发表的《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一文,同时要求将学习“红船精神”与十九大精神相结合,真正学通弄懂做实。

市妇联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学习弘扬“红船精神”进行了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在新时代继承和弘扬“红船精神”,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励和鼓舞全市广大妇女干部群众用伟大精神推动伟大实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对于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大家纷纷表示,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希望,在新的实践中弘扬“红船精神”,不断强化前列意识,切实把“走在前列”的要求体现在精神状态上,贯彻到衡量标准上,落实到各项工作上,争做合格妇联干部,带领全市妇女开创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