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经济专刊

对非法营运电动车 及三轮车要规范管理

□ 梁 瑜

随着我市城市人口的逐步增加,各县市城区陆续出现了未经政府许可的非法营运电动车、三轮车。电动车及三轮车作为一种新型交通工具,具有“环保、节能、轻便、经济实用”的特点,适合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但是,电动车及三轮车牌证管理不规范,一直处于无序发展、无章管理状态,同时自行改装车辆也很多,给城市交通秩序、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已成为社会热点、焦点问题。

整顿治理刻不容缓

非法营运电动车及三轮车在我市市区的大量涌现,给城市管理带来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造成市区道路拥堵,据调研,我市非法营运电动车及三轮车至少在5000辆以上,且呈现快速上升趋势,非法营运电动车及三轮车的大量出现,在客观上给城市道路的畅通制造了“瓶颈”;二是交通事故频发,这些年辆属于机动车类,但是无牌无照,无视遵守交通规则,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数椐,非法营运电动车及三轮车车主闯红灯致人死亡和重伤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市从事非法营运电动车及三轮车的车主大多交通法律意识淡薄,在非法营运过程中,经常与汽车抢道、与行人争路、与红绿灯比快,闯红灯,随意停车、掉头、拐弯现象到处可见,已成为城市交通事故的第一“杀手”;三是客运收费混乱,电动车及三轮车进入城市从事客运,没有经过任何单位的批准,本身就不具各合法的资格,价格全凭车主说了算,随意宰客、秩序混乱,令人难以容忍。

疏堵结合综合治理

非法营运电动乍、三轮车是城市的顽疾,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持续的过程,应本着量力而行、疏堵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途径综合治理。

利用各种方式,控制源头,坚决打击非法营运电动车及三轮车的生产、销售行为。对市内生产、拼装、改装非法营运电动车及三轮车的,发现一起,查封一起,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擅自从事非法营运电动车及三轮车销售的,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在整治期间仍然从事非法营运电动车及三轮车的生产、销售的,发现一起销毁一起,并加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规范管理势在必行。一是实行编号挂牌管理,由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对所有非法营运电动车及三轮车实行编号、挂牌。编号、挂牌后的电动车全部由交通运输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登记、挂牌的,发现一辆查处一辆;二是实行定时定点营运,城市核心区和城市各干道早七时到晚九时,一律不允许任何营运电动车及三轮车驶入,在其它次干道,电动车及三轮车可按规定营运,违者由交通部门进行处罚;三是实行营运车主持证上岗,如非法营运电动车及三轮车车主想继续从事此业务的,一律先培训后上岗。四是实行严厉处罚办法,对闯红灯、逆行、随意调头等违章行为,由交警大队参照有关交通法规进行处罚。